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勇报道:在广东水源地生产的水却执行浙江省的地方标准,浙江标准却明显低于广东标准且由农夫山泉作为唯一水企参与制定……近日来持续被曝出水质隐患的知名饮用水品牌农夫山泉再次遭受质疑。不同于前几次,农夫山泉官方微博此次并未对此做出回应,截至记者发稿,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一直没有接听电话。
自3月初以来,农夫山泉先后被爆出“黑色悬浮物”、“水源地垃圾围城”等一系列“质量门”事件,企业方面只是反复坚称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对此,有业内人士近日再次爆出,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本身有违规之嫌。
羊城晚报记者注意到,在原产地为广东省河源万绿湖的农夫山泉外包装上,显示其执行的产品标准为DB33/383。记者检索发现,该标准为《DB33/383-2005 瓶装饮用天然水》,为浙江省地方标准。同时,相比旧的浙江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116-2000 瓶装饮用天然净水》,该标准放宽了对部分有害物质的含量要求,并允许霉菌和酵母菌存在。该标准起草单位中,仅有农夫山泉一家是饮用水生产企业。
而在广东的标准中,一共有3家饮用水和饮料企业参与制定。一方面,根据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农夫山泉被指违规使用标准;另一方面,浙江省出台的行业标准,被指存在向农夫山泉倾斜的嫌疑。
对此,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会长罗坦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称,广东标准定义为“瓶装饮用天然净水”,而浙江的标准定义为“瓶装饮用天然水”,农夫山泉注明是“饮用天然水”,只要注明标准,原则上可以采用浙江省地方标准。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