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内上百位车主,委托北京律师事务所,力争讨个说法———
哈市RAV4车主诉讼丰田
本报记者 傅康伟
日前,本报报道了哈市RAV4车主张志臣因为发生车祸致使价值20万元的新车完全焚毁,准备向丰田公司发起诉讼一事,目前此事已经有了新的进展。张志臣已经和国内上百位RAV4车主一起,委托北京律师事务所,向丰田发起诉讼。本周,一汽丰田已接受了浙江省工商局与浙江省消保委提出的四项要求,包括为RAV4车主提供同型号车辆供车主使用等,对此,更加坚定了张志臣打赢这场官司的信心。
张志臣介绍说,经过媒体报道和自己不断交涉,丰田公司已经对他焚毁的RAV4车进行了技术检验。由于保险公司只是赔付了车辆原值的80%,其他相关损失还是由他个人承担,因此,他提出向丰田公司索赔10万元,这其中还未包括精神赔偿。可是,在提到具体赔偿问题时,丰田公司却先提出了条件,“丰田公司要求我阻止媒体对于这件事情的相关后续报道。”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丰田公司拒绝了他所有的赔偿要求,并告诉他愿意怎么告就怎么告吧。张先生说,在那次事故中,他的妻子是驾驶者,由于受到惊吓,直到现在妻子依然没有完全恢复过来,偶尔会无缘无故地发脾气,咨询医生后被告知很有可能是患上了轻度的抑郁症。
在这几个月跟丰田公司艰苦交涉的维权日子里,张志臣渐渐地感受到这件事情对自己精力和时间上的影响,以及个人力量上的薄弱。于是,他找到了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这家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召集了超过100位丰田RAV4的车主,将发起集体诉讼。该事务所还表示将垫付先期由于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争取全力打赢这场官司。有关人士表示,浙江RAV4车主维权成功对其他省市的消费者和执法部门起到了示范效应,更会督促丰田公司依照中国的法律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