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3月14日电 (江南、翁迪凯)今天,浙江省工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杭州举行“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通报会”。针对被召回车辆维修进度不理想、车主未得到相关赔偿等问题,浙江要求丰田公司明确召回时间,及时维修问题车辆,赔偿消费者的相关损失。
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采取五条应对措施:要求丰田汽车销售公司明确召回时间,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及时维修问题车辆;要求丰田在及时维修召回车型的同时,必须赔偿消费者的相关损失;即日起设立全省统一的消费者保护统一平台;开展汽车消费维权教育活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对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的专项整治。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表示,所有在浙销售的问题车都应按照《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纳入“三包”保护范围。丰田公司除应对召回车辆进行修理和更换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Source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