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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只包原厂不包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5日 16:51  扬子晚报

  在昨天省及南京市举办的消费咨询投诉活动现场,市民反映了诸多此类怪事

  陈郁 裴睿

  3·15投诉实录

  商品质量和服务不到位是主角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发展”。昨天由省市工商及消协主办的消费咨询投诉活动在南京新街口正洪街广场举行。一些久藏于消费者心中的烦恼在这一天得以“释放”,根据主办方提供的信息显示,当日工商及消协共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其中商品质量和服务不到位是投诉的主角。

  怪事:汽车配件只包“原厂”不包质量

  现场:今年2月份,南京的薛先生的私家车车灯坏了,他特意花了365元在该市的一家汽配公司买了一个正牌原厂的大灯换上,不料第二天一上路,车灯发出的光线明显不对,显得特别刺眼,直接影响到了正常行驶。

  于是薛先生联系到了这家汽配公司,对方负责人表示,原厂的汽车配件质量是百分之百过硬,一定是装配出现了问题。

  为了证实是车灯的质量问题,薛先生特地跑去找厂家,在就近的修理厂进行了检测,结果检测结果表明,这只大灯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原以为厂家这下会自认理亏,谁知厂家负责人指着薛先生的购买发票,理直气壮的表示:“发票上写明,原厂件及进口件包正宗不包质量,你可以再买一个。”

  薛先生非常气愤,但眼见发票上确实黑字白字注明不包质量,虽然觉得委屈,也一时无话可说,他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

  点评:南京消费者协会汽车维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进表示,原厂件不质保的事情,该协会已经碰到好几起了,似乎已经成为了该行业的不成文行规。但是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为任何商品都应该对自己质量进行承诺,厂家不能以“原厂出产”为借口,为问题推卸责任。

  倒霉:快递不到位导致要交滞纳金

  现场:“你看看,这些罚款单上的滞纳金,都是因为快递不到位导致的。”家住南湖康福村的郭先生诉说了自己的烦心事。

  他告诉记者,在去年他共有5张交通违规记录,可是年检的时候,交管部门因为其过了缴纳期限,要求其缴纳滞纳金。郭先生说,自己很委屈,因为先前并没有接到任何违规的通知。对此交管部门表示,相应的通知其实一早就寄出了。

  于是郭先生便找到专门寄件的公司进行询问,结果对方表示,信件都是按规定寄出的,不过在寄郭先生的信件时,却发现按照其在交管部门登记的住址,却找不到本人。因此这些通知都被退了回来。结果就是郭先生当了“冤大头”。

  点评:据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调查,快递丢失、损毁、内件短少频发。消协认为,在呼吁快递公司加强自身诚信建设的同时,作为车主的郭先生,也应该更多增加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报纸或是网络及时了解自己车辆的违章信息。

  无奈:被骗充值钱难讨回

  现场: “6年了,我每次3·15都来,就是希望不要再有消费者上当了!”在昨天的投诉现场,虞老先生大声地对记者说。

  六年前的一天,一位自称是通讯公司的小伙敲开了虞老先生家的门,向他极力推荐一款可以取消月租费的新业务。只要虞老一次性交付一定金额,那么自此以后所有的月租费全免!

  虞老说,当时这个小伙子为了让他相信,现场当着他的面,用他家电话拨通了通讯公司电话,并存入了1000元。然后对虞老说,可以通过电话查询金额,在现场查询确认之后,虞老当即付了1000元。

  等小伙走后,第二天,虞老先生还是不放心,到了该公司的办公地点查证,结果去了之后,才知道充进去的1000元只能打长途。虞先生感到自己被耍了,要求退钱,可是对方在看到他的收据后指出,收据上没有公章,不代表公司行为。就这样,到现在,6年过去了,虞先生的充值费基本没动,还有900多元。

  点评:为了扩大业务量,一些小公司的业务员往往冒充电信部门的身份,上门推销所谓的长途电话卡或是包月服务,针对的对象多以老年人为主。这种投诉最大的问题,就是承诺的种种优惠不兑现。作为消费者,应该尽量不要购买上门推销的东西,谨防受骗上当。

  窝囊:一月不到衣服折价千元

  “你看看这个衣服才买了不到一个月,咋价格就降了6成?”王女士上个月在南京的一家商场购买了一件价值2552元的衣服,因为价格较贵,王女士便希望营业员能够适当给点优惠。没想到,对于王女士的要求,营业员一口予以回绝,告诉她,他们这个服装品牌是国际著名的,从来就不会打折销售,因为每个款式的数量有限。看着营业员的承诺如此信誓旦旦,加之这件衣服的款式确实自己十分中意,“咬咬牙”王女士就付了款,将衣服带回了家。

  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月初的时候,她穿着新衣服来到商场,无意中遇到这个品牌柜台的时候,惊讶的发现身上这件原来价值2552元的衣服,现在的标价只有800多元。一个月不到,怎么一下子价格相差1700多元呢?面对这种情况,王女士怎么都接受不了,找到商场营业员,对方表示,这是商家的促销政策,而对于自己先前不打折的说法,这位营业员矢口否认,表示自己只是说当时不打折。

  点评: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衣服的价格都是由市场来定的,不打折的商品往往就是商家的一种噱头,因为消费者的很多的消费心理都是“买涨不买跌”。对王女士的遭遇,消协表示,王女士维权的最大障碍就是,当时商家的承诺没有进行记录。

  实习生 魏靖 王芳 记者 陈郁

  记者帮你维权

  新买钻戒出现裂纹获免费更换

  光彩夺目、价格昂贵的珠宝首饰也有可能遭遇质量问题,令消费者感到郁闷的是,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针对金银珠宝类商品的“三包”规定,因此珠宝首饰出现了质量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前晚10点,南京市民殷先生就向本报投诉称,他购买了一对钻戒,然而戴了一阵子之后钻石上竟然出现了裂纹,与商家交涉后得到了更换,没曾想佩戴6小时后,钻戒上再次发现了裂纹。

  据了解,今年2月份,南京市民殷先生在南京新街口一家商场购买的一对“I DO”牌钻戒,准备结婚时使用。“之所以选择‘I DO’就是冲着品牌来的,他们的广告语是‘全球婚戒典范’。”然而,“戴在手上没多久,就发现戒指上面镶嵌的钻石能转动,再用放大镜仔细一瞧,上面竟然有裂纹。”殷先生十分气愤地向记者描述他在第一次买完钻戒后的遭遇。

  殷先生的这对钻戒花费了他近5000元钱,发现问题的是男款钻戒,当殷先生把有裂纹的钻戒拿回专柜时,销售方也发现了问题所在,并且态度很好地答应给殷先生免费重新更换钻石。然而当殷先生在第二次配戴钻戒6小时后,又发现钻戒上出现了裂纹。殷先生怀疑对方并没有给他重新更换,当殷先生第三次找到柜台时,对方的态度也开始强硬起来,销售商表示如果殷先生觉得是钻石有问题,需要自行去找第三方鉴定,证明是产品问题,柜台才可以更换。

  “I DO”钻戒品牌的南京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当殷先生第一次发现钻石上有裂纹后,经过双方沟通,本着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他们已经免费为其更换。在给殷先生更换后,消费者当时取走钻戒时并未发现有何问题。现在出了问题,不排除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如果要退货,消费者可以去有相关资质的部门去鉴定,如果是质量问题,柜台可以无条件退货。

  但是殷先生同时也认为,他在第二次取钻戒时,工作人员也没有要求他仔细检验,现在钻石出现了裂纹,肯定是质量有瑕疵,如果质量鉴定出是人为原因造成,那算是工作人员在镶嵌钻石时导致的还是消费者自己人为造成的?都难以鉴定。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殷先生只能向媒体和钻石销售柜台所在的商场反映问题。最终,经过商场与媒体记者以及销售商的共同协商之下,柜台同意第三次为殷先生免费更换钻石。尽管殷先生的事情解决了,但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与金银珠宝类商品有关的“三包”规定,许多珠宝店自行制定了一些售后服务规定,“只售不退”以及“换大不换小”成为行规。虽然一些规模较大的连锁店向顾客承诺终生免费维修,但维修周期都比较长,这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

本报记者 裴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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