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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岭假药为何还在卖(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3日 11:16  南方周末

  在2008年4月20日,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十天,陕西药监局才公布出来89种注销的保健品,还有两百多个注销批号至今让公众无从知晓。

  保健品的审批部门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级卫生厅,形成两级、两部门审批的局面,加之审批数据不够公开、透明,没有可查询的信息数据库,造成文号杂乱,难以识别。

  2008年4-5月间,南方周末记者对贵州苗仁堂的优鼻喷剂调查(见本报6月26日头版)发现,同在贵州凯里的苗岭公司苗药产品已被注销批号还在非 法销售,2008年6月30日,记者向广东省药监局举报,指出市场上有大量已被撤销批号的产品在药店里出售,并要求对苗仁堂、苗岭等产品进行检验。

  广东省药监局的回应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审批的“国食健字”保健食品进行监管,但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承担保健食品注册职能后,国家没有进一步明确对保健食品的市场监督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家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卓小勤说,“目前保健品产业还没有统一的行政归口管理部门,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制定一 个操作性强的行业标准以及规范统一的检测手段、审查程序和管理办法。一些违法经营者采取打擦边球的策略进入保健品市场,是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一个重要 的原因。”

  一位国家药监局前官员称,“搞了二十多年的市场经济,产品品质行政监管与品质技术检验检测的关系,在国内各级始终是“父子”关系,国外的法定品质技 术检验检测机构,均以技术服务仲介的法人身份独立于对口的行政监管部门,从事第三方检验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而国内各级法 定品质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几乎清一色为对口的行政监管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导致技术层面的检测与行政层面的监管合为一体。”“制假者与监管者之间的‘说不 清’的利益关系中,监管资讯的不透明,就不足以对同样可能存在造假的其他制药企业的法人及相关人员造成震慑和压力。”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委员于斐说,监管者利用手中的审批、监管权寻租犯法问题存在多年,且愈演愈烈,关键在于目前的监管体制内,长期缺乏独立地由“第三方”行使的对监管者施以权力制衡的专项制度安排。

  “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了,保健品的暴利,罚他几十万根本不在乎”,于斐说,一个药品被曝光后,在国内往往是罚款了事,但这对那些得利者只是不痛不痒。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英也承认,目前法律对于企业惩罚较低,企业造假成本也不高,法律要逐渐改进。

  上文所述国家药监局前官员更是判断:“药监系统的整顿风暴,还要深入。一些药监系统人员和生产企业或将卷入其中。”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姚忆江 实习生 刘昊 范传贵 发自广州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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