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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未住贬值80万200业主要求补偿(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10:42 南方日报

  杨小姐表示,近百万房款不是小数目,很多月薪几千元的住户是向亲戚朋友借钱才交的首期,未来的月供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据她介绍,面对开发商不合常理的抛售,有业主甚至想过用极端方式处理问题,但她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只希望开发商能作出正面回应。

  律师:

  开发商降价不违法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吴鹏程律师认为,此事件的焦点是开发商是否一定要在预售房屋后,维持价格不变。企业有自主决定产品市场价格的权利,房屋价格一旦由于市场因素产生下降,开发商在考虑到房屋的市场认可价值、基本利润等因素后,为应对市场变化,增加市场竞争优势,对房屋价格作出调整举措是不违法的。

  至于业主所说的,开发商口头承诺后期销售的房屋不会降价。吴律师认为,这存在举证问题,以及是否构成对开发商限制的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业内人士:

  补偿不是行业规范

  百仕达地产董事副总经理罗雷认为,万科对老业主实行一定的购房补偿,属于企业行为,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条件来跟风。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但或许会误导消费者认为“投资万科的房产只赚不赔”的心理。

  深圳中原地产深港研究中心总监张伟表示,虽然开发商并没有义务要给出补偿,但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业主给出一些安慰,也是体现开发商关怀客户的做法,但这种做法不应成为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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