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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沈阳物价局提醒市民四种价格存猫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 14:47 辽一网-华商晨报

  8月26日,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市区物价部门在对沈阳市场进行价格专项检查时发现,个别商品价格标识存在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

  买二赠一,不明赠啥

  在某超市,记者看到,乳品销售区内,不少牛奶仍以“买二赠一”等方式促销。按照通常理解,未标注具体赠品时,“买二赠一”应该是购买同类商品时,买二个,赠送一个。但是,不少“买二赠一”实际上却是买两个大的,赠一个小的,或者买贵的,赠便宜的。物价检查人员告诉记者,像这样只写“买二赠一”,却不写明赠品是什么的价格标注方式,已经涉赚价格欺诈。

  取消赠品,恢复原价

  牛奶出厂时,明明是“买四赠一”促销价,可是到了超市,却变成了“买四不赠”的正价销售,市物价检查所所长韩凤山说,这种取消赠品,恢复原价销售的方式,属于变相提价。但是,由于厂家和消费者缺乏直接沟通,消费者在购买这种变相提价的商品时,往往并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已经受到侵害。

  产品瘦身,售价不变

  原来每瓶600毫升的饮料,悄悄变成了560毫升;原来每袋250克的洗衣粉,悄悄变成了235克;原来每桶1000毫升的色拉油,悄悄变成了900毫升……商品虽然“瘦了身”,但是,商品价格却一点没变。韩凤山所长说,这种变相涨价行为,同样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大小价签,标注不一

  记者注意到,在某品牌饼干上方的大价签上,写着每袋1.8元。但是在货架上,两袋连体包装的该品牌饼干却标注3.6元。韩凤山所长介绍,这种情况属于价格标识不清晰,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可能产生一定的误导,应该被及时纠正。

  市物价局局长李泽民表示,物价部门将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欺诈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记者 郭宏颖 实习生 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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