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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替加色罗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18:2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 (记者 吕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8日发出通知,要求即日起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已上市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收回。暂停替加色罗各类制剂新药和仿制药注册申请的受理,并暂停替加色罗各类制剂的审批。 替加色罗主要用于女性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缓解症状的短期治疗,适用于腹痛、腹部不适、胀气、便秘等症状。瑞士诺华公司最近一项临床研究的回顾性分析显示,在服用“泽马可”(替加色罗)的11614例患者中,有13例心血管事件发生,占0.11%;在7031例安慰剂对照组中,仅有1例发生,占0.01%。不良事件主要发生在一些本身已存在心血管疾病或有危险因素的患者中。 我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共收到替加色罗的不良反应报告98例,其主要不良反应为腹泻、恶心等胃肠道反应。涉及心血管不良反应的有:心动过速1例,低血压1例,心慌2例。目前,我国尚未发生使用替加色罗引起的缺血性心血管病例。 近期,美国、加拿大等国暂停了替加色罗的市场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品种国内外监测、研究资料进行评价和论证认为:目前对于部分患者,使用该药的风险大于利益。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决定暂停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据了解,“泽马可”已在全球55个国家上市,在中国销售已超过3年。我国有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替加色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并负责将辖区内相关工作监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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