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万宇 通讯员 成广伟) 昨日,广州市城管委联合市交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和多区城管局对广州部分燃气供应源头企业、燃气运输企业及燃气具销售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1家燃气经营企业和2家燃气器具卖场被责令限期整改,某电器城天河店的西门子燃气灶和樱雪燃气热水器未在明显位置粘贴气源适配性标识,大多数燃具未按规定标明燃具报废年限。
有燃气公司违规提供气源
广州新颁布施行的《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已于6月1日正式施行,昨天,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徐建韵带队联合市交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分别对位于番禺区、黄埔区和南沙区的四家液化气源头供应企业,及位于天河区的4家燃气具销售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本次的检查重点为:液化气源头供应企业有无为未获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提供经营性气源的;燃气经营和运输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信息化配载管理系统;燃气运输单位是否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运输燃气,有无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提供运输条件;燃具销售单位销售的燃气具是否按规定粘贴气源适配性标识和报废年限标识等。
在本次燃气企业的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检查燃气企业时,发现个别燃气公司涉嫌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气经营企业违法提供经营性气源,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该公司开具了城管综合执法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有卖场未能提供检测报告
在对大型电器卖场燃气器具销售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大多数卖场未按要求保存并提供《气源适配性检测报告》,大多数燃具未按规定标明燃具报废年限。其中,某电器城天河店的西门子燃气灶和樱雪燃气热水器卖场未在燃具明显位置粘贴气源适配性标识。
对此,城管执法部门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不按规定粘贴标识的燃气燃烧器具,限期整改,并将会对违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