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乔全兴 实习生吴孟卿):丰田汽车29日下午向浙江消费者承诺,对今年召回的RAV4汽车车主补偿经济损失。对此,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先生30日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说,相对于厂商,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而浙江依据法律为消费者维权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
人均汽车拥有量居中国首位的浙江省,目前是中国唯一一个立法规定汽车召回需由厂商支付相关损失的省份。丰田汽车1月份宣布在中国召回75000多辆存在问题的RAV4汽车,其中浙江占了十分之一。一汽丰田29日提供的相关解决办法称,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这是中国首例汽车召回补偿事件。对此,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先生表示:“相对厂家每个消费者都是弱势群体,而且他们都不可能为这个事情作出专业的努力和付出太大的努力。浙江的事例应该说给各地消费者维权起到了一个示范作用。现在感觉各个地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升自己的标准,毕竟国家标准是最低的底线,而不是最高的标准。”
中国现行缺陷汽车召回规定沿用2004年由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没有对召回厂商提出补偿要求。因此,浙江省作为中国目前唯一一个立法规定汽车召回需由厂商支付相关损失的省份,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提出包括制定时间表、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允许全额退还订金和补偿经济损失在内的汽车召回补偿要求。
专家认为,“丰田召回”事件也为中国的汽车制造业提了个醒。中国企业不应旁观“日本制造”遭遇的质量问题,而应举一反三,避免重蹈覆辙。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先生说:“丰田的事件也给我们中国汽车企业提出一个警示,就是很多东西要经过更严格的验证才能到大规模的推广和生产阶段。我们中国的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研发和提升能力,并且建立严格的终审或试验的能力,确保产品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处于一种有效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