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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砸伤人雅芳公司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 12: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杜 吟) 因在小区中心花园步行,突然被美容院设置的“雅芳广告牌”砸伤,携带的手机损坏,李女士将明天更美美容中心的负责人王女士和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礼道歉,索赔损失3678.4元、诺基亚N72手机一部以及手机中的珍贵照片数据。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据李女士介绍,2008年11月26日15时左右,她与马先生从北京市朝阳区方庄东路广顺园小区的暂住地外出,行走至小区中心花园时,李女士突然被后方不明物体砸倒在地,不能动弹,随后发现砸伤李女士的物体为“雅芳广告牌”。因地面冰凉,随行的马先生赶紧脱掉外衣为李女士进行遮盖,然后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此时,设置广告牌的位于广顺园小区2号楼的明天更美美容中心的负责人王某出现,试图强行拿走广告牌。为保住证据,马先生与王女士争抢广告牌,直到110派民警赶赴现场。后李女士被送往医院治疗,并在医院进行治疗时发现,她当时倒地造成放置在包中的诺基亚N72手机被砸坏,手机内存储的珍贵照片数据丢失。

  李女士称,被砸伤以后,她曾多次找到办案民警要求协助沟通解决此事,但美容中心和雅芳公司从未表示过道歉也未赔付其相关经济损失。故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和诺基亚手机一部,并要求二被告对手机中丢失的珍贵照片数据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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