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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生产厂家,杭州皎洁口腔保健用品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却颇显尴尬。据其介绍,“纯天然”是早先杭州牙膏厂就这样设计的。公司接手以后,有关意识也不强,考虑不周全,导致这样的标注仍继续延用。
“我们自己也想不明白,牙膏怎么跟‘纯天然’有关联?”皎洁公司的这位人士指出,如今公司已重新设计了新的包装,相关的标识用语也按规范进行了操作。
“不光是黄芩牙膏,现在违法使用‘纯天然’等字眼的商品涉及衣食住行,比比皆是。”徐大江向导报记者指出,他之所以叫板商家,是希望企业能规范自身的宣传,并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牙膏夸大宣传或将终结
导报记者获悉,有关牙膏宣传引发的质疑近年来频频发生,牙膏产品一度面临“信任”危机。去年就有杭州消费者状告商家,指蓝天六必治牙膏所作消炎、止血、止痛等六大功效的宣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过这样的局面随着《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于2008年9月1日的实施或将得到扭转。该规定将牙膏等纳入化妆品的范畴。
《规定》指出: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
法规链接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5条 国家制定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统一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标志。
第31条 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