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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东航涉嫌欺诈消费者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 07:07 新京报
律师团将为消费者提供支持;截至昨日下午,尚未接到消费者投诉 “东航返航事件”追踪 本报讯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武高汉昨日表示,东航在此次“集体返航事件”中先声称为“天灾”,后又承认是“人为”,涉嫌欺诈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东航赔偿实际损失外,增加赔偿机票价格一倍的惩罚性违约金。中消协律师团将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依法提供支持。 中消协将为乘客提供支持 武高汉指出,航空服务实质上是一种合同,乘客购买了机票,就意味着航空公司有义务安全、准时地将乘客送到目的地,真是遇到天气等不可抗力,航空公司变更或取消合同也是为乘客安全着想,消费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不能谎称不可抗力,借以逃避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东航公司先后两次发表了不同声明,先是声称“纯属天气原因无法降落”,后又承认“有人为因素”,加上民航局的初步调查,“完全有理由认为东航公司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欺诈消费者”。中消协律师团也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依法提供支持。不过,截至昨日下午5时,中消协尚未接到消费者的投诉。 部分乘客准备起诉东航 乘坐事发航班的南京乘客郑伟曾向记者表示,自己对东航的道歉不满意。郑伟透露,他联系过东航云南公司,“公司告诉我说可以凭登机牌向赔偿部门索取赔偿金。但仅仅经济赔偿是不够的,我们已经和上海被延误的乘客联合起来起诉东航。” 同样遭遇延误的上海乘客周女士透露,东航之前曾给和自己一样转机到上海的乘客每人500元作为延机费,“但这针对的是‘天气原因’,现在东航承认其中有人为因素,我们认为东航应该对当天被延误的机票做全额赔偿并支付一定数量的精神损失费。”周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已将收集到的材料交给律师,起诉的具体事宜将由律师处理。 综合本报记者 廖爱玲 《新闻晨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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