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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重庆火锅底料涨价联盟被紧急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13: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记者李国 本报实习生周凤张延

  此前,借涨价之风兴起的“沙坪坝火锅锅底费联盟”、“渝中区小面涨价联盟”、“主城区洗车涨价联盟”等均被物价部门强力制止

  按照原定计划,从今日起,重庆李家沱地区的火锅店开始统一收取10元的锅底费,免费的火锅锅底即将成为历史。当地物价部门获悉后,将这种行为紧急叫停。重庆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称,这一行为已涉嫌“价格联盟”,应立即停止,否则,除没收火锅店非法所得外,还将处3万至30万元罚款,严重者吊销工商执照。统一收取10元锅底费求“自救”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重庆巴南区的李家沱了解到,此次“默契”涨价的火锅店在该地区有近30家,而且涨价的“安民告示”几乎都在近两日贴出。

  “上个月我们店亏了2万多。”位于李家沱片区生意最好的家福火锅叶姓老板告诉记者,今年火锅菜品和原材料的价格整体上涨4成以上,进入六七月火锅生意的传统淡季,李家沱片区的几乎所有火锅店都喊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是继去年底重庆市沙坪坝区70余火锅店集体收取底料费之后,近日,李家沱火锅店也不约而同贴出告示:从8月16日起加收10元锅底费。

  昨日下午,记者沿着李家沱正街和马王坪正街,走访了近十家火锅店后得知,他们都准备从16日开始收取10元钱的红汤火锅底料费。

  “现在什么都涨了,如果不收锅底费,我们做生意是越做越亏啊!”巴山月火锅副经理张荣书说,今年许多火锅所需的原料都涨了,如牛油9公斤一箱的涨了近20元,一锅低料价格都在二三十元左右,菜品原料价格也涨了很多,但当地菜品定价一直都没有涨,加上店里成本开支,经营起来非常困难。

  据了解,火锅店服务员工资从两年前的每月400元上涨到600元;每月每平方米房租也从20~40元上涨到60~100元;原材料花椒从30元/公斤上涨到60元/公斤;辣椒从8元/公斤上涨到20元/公斤。原材料成本平均上涨150%。

  张经理还称:店里有40多种火锅菜品,有近20种菜品不赚钱,如:牛肉、毛肚、蹄筋等荤菜;只有部分素菜能赚钱,如豆芽。如果加收了锅底费,每个店每天能多300元左右的锅底收入。

  火锅店“君之薇”称,从收益来看,三年前火锅行业毛利率平均在40%~45%,而目前下降到30%;而纯利率却从10%~15%下降到几乎为零。原材料等成本涨价,而火锅菜品一直未涨价,很多火锅企业毛利率急剧降低,为维护火锅品质,只有收锅底费。收取锅底费是否合理

  对于火锅店集体涨价的行为,不少消费者表示理解,但普遍觉得难以接受。

  记者昨日在街头对市民进行了随机访问。家住李家沱正街的刘先生表示,现在物价普遍上涨,火锅店要收锅底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集体涨价很大程度上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而另一位市民则认为,物价上涨后,各个火锅店菜品分量都比过去少了很多,现在还收锅底费,又不准带走油料,“是不是在搞垄断啊?”

  当地市民张先生对于这次火锅店集体加收锅底费有些不满,“锅底就应该是计算在菜品的成本里了!根本就不应该再另算锅底费了,本来这里的消费水平相对来说就要低一些。”

  许多爱吃火锅的市民都表示,以后可能会减少吃火锅的次数。

  重庆市火锅协会会长何永智称,重庆是火锅的老家,因此价格最低,重庆火锅早就该收锅底费了,由于相互杀价,整个行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目前,原材料价格上涨很厉害,火锅店加收锅底费是市场行为,协会不能干涉。

  重庆市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认为,商家集体联合统一行动收锅底费,这种形式已经表明形成了一种行业垄断,消费者可向工商局投诉。

  罗威律师则称,“如果收了锅底费,火锅底料就属于消费者所有。消费者就有权将锅低料带走。”

  但也有市民对此持不同的看法,一位王女士称:“火锅这些原材料确实涨了很多,他们要收锅底费也能理解,如果能确保火锅的质量,也没有什么。”涉嫌违法被物价部门紧急叫停

  “为什么你们会在同一时间、统一价格、统一涨价?”昨天,在李家沱的火锅店,面对记者的提问,火锅老板们纷纷保持沉默。据一知情人士透露,李家沱的30多位火锅店老板确有一协议,至于是书面协议,还是口头承诺,该人士拒绝回答。

  事实上早在去年年底,由重庆沙坪坝区54家火锅企业组成的“底料联盟”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联手收取一次性锅底费,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价格联盟。参加此联盟者均缴纳1000元的保证金,若擅自违反规定,保证金将捐献公益事业。

  “李家沱部分火锅店借涨价之风无故拉高价格或者串通搞联盟涨价,这是违反《价格法》的。”重庆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人士表示,该局副局长吴忠明称,这种联盟不得人心,也不符合市场规律。

  重庆市物价局昨日调查后认为,李家沱火锅店统一时间、统一价格加收锅底费的行为已涉嫌“价格联盟”,是违法行为,应立即取消,否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以3至30万元罚款。

  该市物价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价格检查分局、巴南区物价局联合调查,把“涨价联盟”制止在了萌芽状态。此前,曾出现“沙坪坝火锅锅底费联盟”、“渝中区小面涨价联盟”、“主城区洗车涨价联盟”等价格联盟,均被物价部门强力制止。

  (本报重庆8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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