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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开瓶费名正言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 16:48 南方都市报

  收开瓶费名正言顺

  商务部出台餐饮新规,12月起实施,市民赞弹不一

  本报综合消息 今后,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经营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大酒楼,须在开业前征求当地行业组织的意见……据悉,商务部新近颁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国餐饮业零售额达5813.7亿元,同比增长18%。然而,目前我国的餐饮业仍然普遍存在着网点多而散、规模小而乱、行业标准缺失、企业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等特点。

  此次颁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是我国首部针对餐饮企业制定的推荐性规范,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规范分别从运营场地、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卫生安全、后续处理等多个方面对企业资质及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酒楼]欢迎开瓶费合法化

  对于《规范》出台,酒楼普遍表示支持。小肥羊店面主任刘小姐说她们要用好这个规范,这会让餐饮业少了很多麻烦。

  [市民]最好不收开瓶费

  深圳市民对此的态度则褒贬不一。王先生说,“酒店和消费者的选择是双向的,事先告知消费者收费项目,消费者就可以自主选择消费的方式以及在不在这家店消费,从而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也有市民坦言,最关心的不是这些项目是否明示,而是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的收费标准。

  [协会]深圳餐饮企业不会跟风

  深圳市饮食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陈少华告诉记者,该协会主张不收开瓶费已成为深圳餐饮业约定俗成的习惯,绝对不会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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