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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高档花园小区遭遇私搭乱建之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 07:34 经济参考报

  “我的地盘我做主”,这句广告词竟成了吉林省长春市一些别墅洋房业主私自拆改、私搭乱建的宣言。部分高档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的情况几乎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不仅严重影响了园区景观,构成了安全隐患,而且人为加剧了不同身份业主之间的冲突和对立,影响了社区和谐。

  高档小区内建起“园中园”“楼上楼”

  “两层接成了三层,四层接成了五层,已经看不出建筑物原来的样子了。”长春鸿城国际花园物业管理处秦主任指着小区内的别墅群对记者说。

  鸿城国际花园2002年开盘,当时是长春市比较高档的一个小区,园区内有300栋别墅和花园洋房,还有十几栋普通多层住宅。整个小区建筑别致,环境优美。记者近日来到这个花园小区发现,别墅区和洋房区已经面目全非,四层的花园洋房上几乎全都加盖了一层,由于每家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加盖房屋的式样不同,整栋楼看上去不伦不类。而改变别墅的结构,挖地下室,在院子打井、把公共绿地圈占为私人花园等行为更是比比皆是。

  秦主任说,这些加盖的楼房和挖的地下室,都是在没有任何规划手续、也没有正规设计的情况下请一些非正规的施工队建成的,明显是一种私搭乱建的行为。据长春市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吴铁军称,目前长春有20个左右的“大盘”,几乎全都存在这种现象,而且愈演愈烈,呈现出一种失控状态。

  据了解,私搭乱建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影响园区景观和环境,高档小区正在变成大杂院。鸿城国际花园业主、吉林艺术学院教授甘雨辰气愤地说:“小区里的建筑本来是互为景观,你家的屋顶可能就是别人家的风景,现在小区私搭乱建,不仅毫无美感而言,反而是丑态百出,简直是一种精神摧残。”二是影响房屋结构安全。长春

房地产管理局安全处处长孙立君说,房屋能否改建需要规划部门批准、房屋安全部门进行论证,个人私自改变住房结构对荷载、地基都有影响,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融创上城物业公司经理姜福军说,有的业主因为担心房屋安全已经提出退房。三是业主心态失衡,邻里关系紧张甚至对立。“有钱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小区业主间的利益矛盾正在转化升级为一种社会矛盾。

  私搭乱建为何愈演愈烈

  “为了制止私搭乱建,很多物业公司都和业主发生过冲突,有的保安人员都被打伤住院了,但是也没有制止住。”吴铁军无奈地说。据了解,去年夏天为了制止一个业主在绿地上建车库,鸿城国际花园物业管理处的几十名员工甚至集体到南关区执法局请愿,当地媒体追踪报道了近三个月,最后惊动了市长,才把违章车库拆除。

  吴铁军等人认为,私搭乱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主要原因是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一是多头执法,相互推诿。吴铁军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对私搭乱建的行为进行制止、教育和劝告,制止不了要上报“相关部门”。但是这个“相关部门”究竟是哪个部门呢?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规划、执法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均有一部分管理职能,因此他们每次几乎把这些“相关部门”全都报告到了,比如,区建设局、区执法局、市房屋安全中心等,但是这些部门推来推去,很少有人下来处理。

  二是官员、富人带头违法,败坏了风气。“私搭乱建的都是有钱有权的人。加盖一间房子或挖一个地下室,往往需要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一般老百姓也弄不起。”鸿城国际花园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他介绍,正门处正在四楼顶层加盖房屋的业主就是吉林省某局的局长。“还有一些很高级别的领导,不仅不给物业的正常管理撑腰,反而给一些私搭乱建的业主说情”,融创上城物业公司经理姜福军说。

  三是业主自我维权意识差。实际上,私搭乱建影响最大的是左邻右舍,但是很多业主采取旁观态度,听之任之,或者把矛盾全部推给物业公司。吴铁军说,物业公司是企业,并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不能拆除。

  治理私搭乱建政府要有所作为

  据了解,私搭乱建的行为,不仅出现在长春,北京、上海等许多城市的高档小区都有发生。去年北京某著名节目主持人就曾因为私改别墅被起诉。

  吉林省建设厅法规处一位人士认为,私搭乱建屡禁不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于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有时很难界定。比如,对于阳台而言,因其计入业主购买的房屋面积,业主有所有权,自然拥有对其购买的阳台的处置权,包括采取封闭阳台的行为。因此,业主封闭阳台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目前仍存在争议。

  长春市房地局副局长刘东伟认为,正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能制止私搭乱建,才使之演变成一种普遍现象,并对房屋安全构成威胁。

  吴铁军说,希望立法部门在相关房地产开发以及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对于业主擅自封闭露台、挖地下室或者在露台上加盖房子等行为作出明确的、统一的规定,并且明确管理职能,究竟由哪个职能部门来执法,免得业主和物业公司投诉无门。

  吉林省社科院法律所所长于晓光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对私搭乱建行为虽然没有直接的、明确的规定,但是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处理私权必须以不危害公共利益为前提,私挖地下室,动摇地基,危害了公共安全;私自接楼,影响景观,危害了公共利益。相关法律对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行为早有规定,所以执法部门应该理直气壮地管,以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由不作为就是推卸责任。

  长春著名地产策划人顾永超说,美国芝加哥曾经有一个著名社区,起初环境优美,后来因为私搭乱建,大部分有钱人搬离了这个社区,最终沦为令政府头痛的贫民窟。顾永超说,希望中国的高档社区不要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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