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逾四成妈妈曾遭奶粉厂商纠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13:23 新闻晚报
中消协调查显示:代用品不当推销严重干扰母乳喂养 晚报讯 中消协联合30个城市的消协部门,于今年6月—7月,组织开展了母乳代用品市场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昨日公布,我国目前不适当的奶粉推销和推荐行为突出。对此,中消协呼吁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定,严禁市场促销行为。 超半数妈妈收过奶粉广告 依照我国相关规定,禁止向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推销或推荐母乳代用品。但调查显示,56.2%的婴儿母亲在怀孕或哺乳期间收到过母乳代用品或其他相关资料。41.2%的婴儿母亲在怀孕或哺乳期,遇到过“奶粉厂家代表”推销奶粉,24.5%的婴儿母亲在怀孕或哺乳期,遇到过“医务人员”推荐奶粉。 按规定,母乳代用品包装说明应明示母乳喂养的优点。调查显示,55.2%的婴儿母亲不了解此项规定,超过六成的婴儿母亲因相关标识不显著等,而未看到母乳喂养优越性提示。 不当宣传干扰母乳喂养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6月份监测到3151条(次)涉嫌违法的广告,其中乳制品广告有922条(次),一些乳制品广告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 当获悉“添加DHA等营养物质,有利于孩子大脑发育”等相关宣传内容后,57.2%的婴儿母亲表示,会为婴儿选购这类配方奶粉,母乳代用品的宣传已对母乳喂养造成严重干扰。 呼吁完善监管处罚措施 目前我国对类似违规行为还缺乏可操作性的处罚办法,为此,中消协呼吁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定,对母乳代用品促销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根据目前我国的休假制度,职业女性母乳喂养时间一般不超过四个月,与相关国际组织推荐的六个月标准有一定差距。中消协呼吁修订相关休假规定,适当延长产假,为实现六个月纯母乳喂养创造条件。 作者: □记者 沙情奕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