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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又有两批甲氨蝶呤被禁用鞘内注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10:35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据新华社电 继7月初停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两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宣布停止该厂该药品的另外两个批号用于鞘内注射。

  目前已被暂停使用的注射用甲氨蝶呤(5mg),批号分别为070405B、070502B、070403A、070403B。

  甲氨蝶呤是最早应用于治疗白血病的有效药物,鞘内注射甲氨蝶呤对预防和治疗脑膜白血病具有重要意义。该药物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头痛、轻度偏瘫、麻痹症等。

  国家药监局7月初接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3家

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在使用甲氨蝶呤后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
卫生部
作出暂停使用部分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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