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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牛肉面限价欠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07:10 新京报
兰州物价局等首次正式回应“限价”,称牛肉面价格是典型的民生价格 本报讯 11日上午,兰州市物价局等五部门联合在兰州市政府政务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以来引起广泛争议的牛肉面政府指导价问题进行新闻通报。这是6月26日以来,兰州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对牛肉面政府指导价进行的首次正式回应。 国家发改委关注限价事件 6月26日,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兰州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和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等出台文件,规定普通大碗牛肉面不得超过2.50元,小碗不超过2.30元。7月7日,国家发改委在一档电视栏目中就此事首次表态:“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略欠妥当”。 物价局称牛肉面馆仍有利润 兰州市物价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限价”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作为兰州的标志食品和市民生活的必需品,牛肉面的价格是典型的民生价格,不亚于水、电、气和公交票价,有着进行指导的必要性。二是兰州牛肉面行业中部分馆、店有串通抬价的嫌疑。三是这次出台政府指导价是在牛肉面馆、店分等定级、优质优价的基础之上的,不是单纯的限价。经调查,牛肉面加工成本为每大碗2.19元,每碗的利润在0.3元左右,能够保证其生存和发展。 综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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