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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北京拟调整经济适用房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6:47 北京晨报

  今年上半年,市建委按照经营规模、地域、财务管理状况等选取了33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成本数据检查。将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对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

  市建委:正在进行成本调查,修订后的标准适时发布

  晨报讯(记者 韩娜)适用于本市经济适用房物业服务费的政府指导价拟在近期做出调整。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议案督办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市建委正在对本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成本数据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现行物业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并适时发布。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市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立规范的明码标价公示牌,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方便业主了解、查询收费标准。同时,开展了物业服务成本

审计工作。今年上半年,按照经营规模、地域、财务管理状况等选取了33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成本数据检查。将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对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

  本市

经济适用房小区和危改回迁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的经适房物业费政府指导基准价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其他类型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四区的759个住宅物业项目中,物业服务收费每建筑平方米每月3元以下的占88%,其中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元以下的占66%。

  本市将建物业信用评价机制

  本市将建立

物业管理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将企业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入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在向市人大汇报物业管理议案办理情况时透露,信用评价记录将作为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物业管理招投标及承接物业项目、优秀小区评比的重要依据。他表示,相关部门将结合《物权法》,抓紧研究物业服务用房、停车位、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等重点问题,制定新政策,对原有不符合《物权法》的政策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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