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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不愿明示禁止自带酒水 担心影响消费者心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 07:03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杜娟) 湘水之珠酒楼因为没有在显著位置告知消费者要加收开瓶费而输了官司。但昨天,不少餐厅的老板告诉记者,因为怕影响就餐环境和消费者的就餐心情,还是不会在大堂进行明示,而选择口头告知或者其他手段。

  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著名老字号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集团有明确规定,不能在店堂出现“禁止自带酒水”的字样,这是对消费者不尊重,“如果消费者一进门就看到这样的字样,还有什么吃饭的心情啊?而且可能激化和消费者的矛盾,说不定有消费者本来没打算自带酒水,但这样的字样引起别人反感,所以我们肯定不会这么做。”

  这家老字号表示,他们在菜单的第一页就有醒目的对于收取服务费的规定,一般散座收取5%,包间收取10%的服务费。“消费者能够看得清菜品的价格,也应该能够看清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另一方面,他们给消费者的收费明细上除了菜品的价格外,也会有服务费的价格,“这个明细是给消费者保存的,因此我们这样完全尽到了告知的义务。”

  而另一家著名烤鸭店的老板也告诉记者:“为什么一定要在大堂明示呢?我在大堂布置一些花花草草,把环境布置得赏心悦目点多好。挂上这种明示,也不符合我们餐厅中高档的定位。”这家餐厅的老板明确表示:一定会强调让服务员尽到告知的义务,另一方面,也会在菜单上进行明示,“不讲人情的事情我们不做,但是消费者也必须尊重餐饮企业提供的服务,自主经营是我们的权利。”这家餐厅的老板再一次强调,“在国际上,根本没有消费者会自带酒水。”

  湘水之珠酒楼同样表示,他们只是在结账的吧台悬挂水牌,这样不会影响到餐厅环境的美观,也起到了告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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