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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出保健食品命名新规 企业寻求过渡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02:42 第一财经日报

  郭艾琳

  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人体器官、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品牌名不能超过6个字,且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都将被排除在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近日发布《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的通告》(下称《规定》),今后保健食品名称中将不能含有人体器官、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专家称,如目前家喻户晓的“脑白金”等可能因含有人体器官等字眼而被强制改名。

  此《规定》的实施有望使眼下鱼龙混杂的保健食品业得到进一步规范。不过,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说:“已有数以百计的保健食品企业向我们反映了情况,企业在赞成《规定》的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个过渡性的政策。”

  上述《规定》称,每种保健食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其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品牌名和通用名将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及其谐音字或形似字,涉及人体组织器官或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几代”等字眼也将不能出现在保健食品的名称中。

  与此同时,保健食品的品牌名也不能超过6个字,且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都将被排除在外。

  “必须首先肯定这个法规对于规范市场起到的积极作用,而部分不规范企业会因为这个法规的执行面临洗牌。”王大宏说。《规定》的实施首先将针对尚未拿到批文的保健食品,那些在名称中带有违规字眼的产品都会因此得不到批准。

  然而,苛刻的命名要求也让相关企业感到尴尬。一位保健食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其一个已经上市的减肥产品,批下的名称竟然叫“袋泡茶”,这个没有任何营销点可言的名字,让企业觉得相当被动。

  “现在可以想到的弥补方式是,把原先包装上的功能标识比原先放大一点,起到强调作用,但目前国家对于保健食品包装审批事实上还不是很明确,功能最多能占到包装多少面积尚不清楚,因此我们现在还没有开始这么做。”上述企业负责人说。

  而《规定》实施后,如果保健食品换牌工作也随之展开,更大的影响面将涉及到一些知名保健食品。记者昨日查阅了多个保健食品企业的产品目录,许多保健食品都含有“减肥”、“肠清”等《规定》中禁止的字眼,而这些产品大多已在市场上拥有了相当的知名度。

  “任何一个知名品牌都包含了企业的巨大投资,是企业用钱堆出来的,已经形成了一种价值,如果被强制改名,会对保健食品产业和消费者都带来重大影响。”中国保健协会原秘书长朱康年对记者说。

  相关企业对此所持的是观望态度。在采访中,不少保健品企业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真正要求他们正式改名,因此还将继续沿用现有名称,至于今后怎么办还要看具体措施如何规定。

  王大宏告诉记者,目前企业都希望相关部门在《规定》实施后,能有一个过渡性政策,而协会方面在贯彻《规定》的同时也开始大量收集企业意见,并准备陆续向上级部门反映,“比如,如果‘脑白金’一旦改名后,能不能在一段时间内在新名称后打个括号,注明原品牌的名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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