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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体之杰承诺归还全部会员健身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 15:40 法制日报

  合作纠纷导致健身俱乐部关门

  本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北京体之杰体育健身俱乐部天天家园分店因未能如约提供服务而引发的与会员间的退款纠纷,近日终于有了结果。205名起诉会员领回了自己索要了半年的健身费。但是,截至目前,又有68人向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相同的诉讼。对此,体之杰体育健身俱乐部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向法院作出承诺,将按照法院调解协议中认定的数额一次性全额退还这些会员的健身费。

  2004年9月,体之杰体育俱乐部公司与北京某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在崇文区天天家园小区内开办了健身俱乐部。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作为小区
开发商
的该房地产公司提供包括天天会所在内的两块场地,同时派员参与经营管理,协调物业公司对经营场地的维护与修缮;体之杰体育俱乐部公司则负责注册,提供经营所需器材设备及资金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协议签订后的近两年时间里,健身俱乐部一直经营状况良好。2006年5月22日,提供场地的房地产公司突然派人将俱乐部的经营场馆强行封闭,并扣留了设备器材,健身俱乐部被迫关闭。于是,为讨回办卡费用,会员们纷纷将体之杰体育俱乐部公司告上法庭。今年4月28日,体之杰体育俱乐部公司将25万元执行款汇到了法院的账户。

  记者了解到,房地产公司之所以强行封闭场所,还要追溯到2005年8月。2005年8月,一直经营良好的俱乐部开始出现室内空调堵塞、风机失灵、屋顶大面积漏雨、墙皮大面积脱落等问题,导致电器和部分器材无法正常使用。但对此情况,负有维护和修缮之责的房地产公司却迟迟未予解决。于是,2006年2月,体之杰体育俱乐部便不再缴纳管理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催缴管理费无果后,“果断”作出了强行封闭的决定,价值200万元的器材全部被封存。

  据了解,两公司之间的诉讼已经在崇文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封存的设备器材为体之杰体育俱乐部公司所有,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予以归还。

  与此同时,未参与首次会员退费诉讼的部分会员又陆续以同样的诉讼理由将体之杰体育俱乐部公司告上法庭。体之杰体育俱乐部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经过第一次的会员诉讼之后,其公司目前已向法院表示,愿意归还全部剩余会员的会费。但为了履行的快捷,还是先要由法院进行调解,认定退还数额后,再统一进行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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