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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业内人士释疑有关问题 二手房买卖方仍可自转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1:4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 蔡雪婧) “34家开设二手房买卖专用账户的机构中,有20家是中介公司。但这20家中介公司的分支机构数量已达1000多家,其成交量约占全市成交量的50%,所以开设专用账户的中介数量并不少。”针对“全市仅34家机构开设专用账户”的质疑,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作出如上解释。同时,买卖双方基于信任仍可自转资金。

  6月15日,本市正式实施二手房买卖资金监管,要求二手房买卖资金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但是,很多消费者发现,全市仅34家机构开设了专用账户,其中20家是中介公司。而据了解,本市的二手房中介公司有2000多家。

  对此,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的解释是:“这20家中介公司的分支机构数量已达1000多家,其成交量约占全市成交量的50%,所以开设专用账户的中介数量并不少。”该负责人还介绍,自4月2日至6月13日,全市共有102家申请办理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备案手续,通过备案手续的机构有92家(66家房地产经纪机构、26家交易保证机构),其中34家机构已与银行签订了划转合作协议,并缴纳了100万元保证金。

  那么,为什么在试运行期间全市通过“专用账户”划转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总量不多呢?该负责人认为,首先是此项政策执行时间较短,而且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改变了原有的存量房交易市场操作流程,消费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各

商业银行对新事物和新流程必然会有一个认识和磨合的过程。

  其次,有部分消费者基于买卖双方的信任关系采取了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操作方式,这也是符合资金监管相关政策的。资金监管的根本目的是杜绝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自有账户进行划转,并没有禁止消费者自行划转资金。

  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公司三级市场部副总经理宫萍还透露,由于政策初期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交易方产生一定的观望心理,部分卖房人对转移登记办结后支取交易结算资金有抵触情绪,从而导致通过资金监管的二手房交易数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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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资金监管存两点误解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昨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周宗楚副会长表示,二手房买卖资金监管存两大误解。

  据介绍,由于划转流程规定买方领取产权证时,卖方领取办结单。部分消费者误解为买卖双方同时到场才能办理双方的领件手续。

  周宗楚告诉记者,实际只要权属部门通知买方可以领取

房产证时,卖方即可领取办结单,无需双方同时到场。这还能杜绝因为买方延迟领证而耽误卖方领取办结单,从而导致卖方不能及时拿到监管专用账户内的房款的情形。

  周宗楚还明确了“不论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成交,还是自行交易都可以进行交易资金监管”这一概念。他表示,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房屋,买卖双方也可以选择“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方式进行房款的转移,但采用这一操作的买卖双方则不能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产权过户的手续。简单地说,就是中介不能代办自行划转资金客户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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