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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公布出租房屋租金参考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01:13 信息时报
新租金参考价现已进入最后编制阶段,将很快对外公布 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通讯员 张国荣) 广州市新租金参考价现已进入最后编制阶段,将很快对外公布。这是记者昨日(12)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的。为方便各中介机构报送房屋租赁信息,租赁所准备在下半年推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租赁信息。 租金参考价即将出台 房屋租赁管理所王德文副书记表示,广州市正在进行出租房屋租金参考价编制工作,经过几轮论证,现在已经进入最后阶段,租金参考价将很快对外公布。王副书记指出,出租房屋租金参考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为租赁双方提供参考价格,便于双方取得满意的结果,同时对房地产租赁市场有方向性的指导。 出租房屋租金参考价数据源于全市一线租赁信息,由市统计局、物价局、税务局等部门以及相关研究机构共同参与制定。为更好地配合租金参考价的制定工作,希望各中介机构更积极主动地报送房屋租赁信息。同时,为方便各中介机构报送房屋租赁信息,租赁所准备在下半年推广使用网络(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租赁信息。 中介违规现象仍存在 中介管理所史小明书记指出,经过多年的严格管理和大力整治,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已经比较规范。但近期与工商局联合检查发现,个别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如,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没有申请中介资质备案便开始经营,甚至有些机构连工商执照都没有;没有填写《业务台账》,或在促成租赁业务后没有上报给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个别中介经纪服务意识、态度较差,影响了行业形象。 史书记强调,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规定,除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取得中介资质备案,须雇有三名及以上具有执业资质的经纪人员;配合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开展,应在促成租赁业务后在15日内上报给所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 地产中介机构大检查 中介管理所周运升副所长指出,今年10月之前,中介管理所将继续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按照《关于统一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场所公示内容的通知》要求,对所有房地产机构经营场所彻底检查。各中介机构应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否则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具备经营条件营业的机构,发现一家关闭一家。近期联合工商部门整治、关闭了近10家无证经营的店铺,以保证广州中介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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