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为养老上双保险 最高按月工资8%缴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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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16:16 武汉晨报 | |||||||||
晨报讯(见习记者 杨莉 通讯员 顾卫东) 如果你的工资条上多出“企业年金”这一栏,那么祝贺你,单位又为你新买了补充养老保险。 据了解,《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虽已于去年5月开始实施,但由于多数企业对此认识不足,其覆盖率较低。目前,相关部门正积极推行实施,“企业年金”也成了众多银行竞相争夺的“香饽饽”。
全省“企业年金”覆盖率不高 记者从28日召开的“湖北省年金服务方案研讨会”上获悉,“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最高按员工个人月工资的8%缴费,其中个人最高交4%,单位最高交4%。员工退休后,除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外,还能享受由本人和企业共同缴纳累积的“养老年金”。 目前,“企业年金”在全省的覆盖率不高。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武汉地区要加快建设企业年金制度,让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积极实施。 浦发银行接过首笔“企业年金” 28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近百家企业参加了研讨会,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与武汉市邮科院、普天集团、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银丰集团、中建三局等单位签订了合作意向。 同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拔得头筹,与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企业年金合作协议。该行将进驻企业,普查职工投资偏好,针对职工不同风险,设置投资计划。 该行还将为凯乐公司的2000多名员工设立个人账户,每月收取3元账户管理费。账上资金每月按员工个人月工资的8%打入,其中个人出4%,单位出4%。这笔钱只能在员工退休、离职、死亡时,才能取出归员工个人所有。按相关规定,公司交的这笔资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并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