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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仙居调解一起啤酒瓶伤人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 14: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随着气温一天天升高,啤酒又迎来销售高峰期。但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从台州工商局获悉,7月3日,仙居横溪工商所调解了一起啤酒瓶伤人事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46元。

  6月28日,仙居县工商局横溪工商所消协接到消费者赵某的投诉,称其在横溪镇某超市花了1.5元买了一瓶啤酒,在家中发生爆炸,造成本人脚部被炸伤。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当即查看了赵某提供的碎啤酒瓶,发现该啤酒瓶并没使用国家规定的“B”瓶,工作人员立即到该超市进行检查,没发现该品牌别的使用非“B”瓶的啤酒。然后于超市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向其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表明其必须承担责任。7月3日,该啤酒厂方代表来到横溪工商所进行调解,最终厂方代表同意一次性赔偿赵某医药费、误工费等1446元。

  同时,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饮用啤酒过程中,要杜绝以下不合理操作:忌用绳子捆扎酒瓶,因为原封啤酒的瓶内本身就有一定气压,环境温度高,瓶内压力也会升高,因此很容易在运送过程中,在高温下因碰撞而发生爆炸;在开瓶时要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要正确使用开瓶器,千万不要使用筷撬、嘴咬或凳子边角撞击开瓶,这些方法容易导致瓶体受损,从而引发啤酒瓶自爆,具有一定安全隐患;饮用啤酒时,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离人较近的地方,避免因人为踢翻导致啤酒瓶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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