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扩容时间表已明确 存量增量无定论

2013年05月27日 15:32  中国经营网 

  今年,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将“扩容”。近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今年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继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后,今年,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将“扩容”。近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今年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房产税并非新鲜事物,27年前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即明确征收这项财产税,但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对个人住房免税。2011年1月,国内楼市持续升温,中央在推出多项调控政策后,同时推出房产税政策,即开始对个人保有房产征税。上海、重庆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2011年1月,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先行先试。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税率分0.4%和0.6%,并给予户籍居民家庭新购房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额;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税率为0.5%至1.2%。

  2013年起,上海房产税适用税率分界线因与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联动有所提高,如果房屋单价超过27740元/平方米,则按0.6%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27740元/平方米,则按0.4%的税率征收。2012年这一税率分界线为26896元/平方米。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确定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出台国五条细化政策,规定出售自有住房征税20%。

  两年多来,关于新增试点城市的传闻不断撩拨着公众的神经。前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后有南京、杭州和深圳等城市相继“被猜想”。

  2013年4月初,杭州坊间就流传“杭州房产税即将开征”。杭州流传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内容是:4月26日,杭州出台细则;5月1日起,杭州作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具体细则将参考上海模式:人均免税面积60平方米,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普宅4‰、豪宅8‰,家庭第二套起征,存量免征。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2013年5月19日了解到,房产税试点扩容已提上日程。继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征收后,今年有望新增数个城市进行房产税试点。

  今年,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将“扩容”。近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今年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2013年5月20日,通过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处了解到,目前由住建部牵头、国税总局以及财政部相关人士组成了专门机构,对房产税的试点扩容以及全面开征做相关调研准备。作为地方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今年极大可能推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但具体思路会是缓步慢走。

  报道称,据了解,此前备受瞩目的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原本计划5月初推出,该方案住建部也有知晓。但因种种原因,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推后暂缓。究其因,是房产税多大范围征收、如何征收,各方尚有争议。

  据新京报报道,2013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今年的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之一。

  去年以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传言此起彼伏,这次是从国家部委层面正式确认了这项工作安排。另据中广网5月25日报道, 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房产税扩大试点今年会有具体动作。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指出,房产税开征的准备工作已经经历了很长时间,但目前来看房产税的开征还不会马上普遍推行,这次提出试点扩围说明还需要时间检验,寻求可行方案。

  今年以来多个大城市房价出现明显且连续的反弹,房地产调控从制度层面急需构建长效解决办法。中国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倪鹏飞认为,房产税属于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而另据华夏时报报道,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杨龙称,从上海、重庆的经验来看,目前税收调控对抑制房价作用有限,只是辅助手段,如果以同样的力度,深圳即使开征房产税,也很难控制房价上涨。“需求在那儿明摆着,从城市人口、经济总量和土地供给来看,深圳房价很难降下去。”但是长远来看,房产税将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

  对于这个政策信号,市场的预期是,继上海、重庆之后,年内将有更多城市开始试点。

  据第一财经日报2013年5月27日报道,房产税试点扩容时间表已经明确,国务院与地方政府的上下互动勾勒出了决策的流程。目前,试点“第三地”仍是悬念,具体征收模式亦有待评估确定。财税系统内部人士称,具体怎么征尚未形成定论,如果要把存量房纳入,会涉及评估价的问题。房产税试点和地方主政领导的思路有关,一般来说方案由地方拿出,最终由国务院拍板。

  今年,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将“扩容”。近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今年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2013年2月份表示,据其了解,有6~8个城市在做试点储备。

  对于是否已经有新增试点城市纳入决策范围或已上报方案,另有知情人士表示不得而知,但就具体的决策流程,他称,一般而言,地方上报的方案属于加密文件,会直接送给包括国税总局在内的相关司局或者领导。

  据中国证券报2013年5月20的报道还称,新增试点城市执行方案与标准将因地制宜,预计主要针对增量征收。另有媒体称,拟推出试点的城市可能采取类似上海的模式征收房产税。这点尚未得到权威部门的证实。

  概括而言,上海针对的是增量住房部分;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对象则是高端住宅。具体来说,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前者的适用对象是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住房;重庆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

  2013年,重庆将应税税率上调至12779元/平方米,上海则将税率分界线调整到了27740元/平方米,

  从沪、渝两地的试点实践来看,效应初显但并非房价“杀手锏”。2012年,上海市税务部门对20.8万套住房完成了房产税征免认定,其中应税住房约3.7万套。重庆方面,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

  有分析人士称,如果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有助于扩大税源。对此,财税系统人士称,如果想把存量房纳入,就涉及到是按市场价还是购置价评估房产价格,这两者的差距还很大。因此对于征存量还是征增量,没有形成定论。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欧阳敏则认为,目前还是应该聚焦在增量房上。她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短期内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困难太大,如果提得太多反而会影响增量房房产税的推广。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则认为,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都在根据政策制定之初的规则慢慢向深度调整,而并非没有动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曾说,房产税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之余,需要明确政策目标是什么,是为了调控房价还是调节收入分配、理顺地方税体系,抑或是为了给地方政府一个稳定的税源。“应厘清了目标再做总体设计,再谈总体方案和路线图和时间表。”

  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一些专家称,从试点的数据来看,房产税还难以成为地方主要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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