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公布:多数未细化限购征税

2013年04月02日 14:14  人民网 

  人民网[微博]北京4月2日电 (记者贾玥) 在3月25日广东率先推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细则后一周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等楼市调控重点城市陆续公布了各自版本。

  此前国务院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截至记者发稿时,长春、乌鲁木齐及海口尚未对这一要求有任何反馈。

  从已公布的情况看,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多数都较为笼统,长沙市的内容甚至还不到60个字。记者通过对比发现,武汉、济南、石家庄、贵阳、厦门、大连等绝大多数二线城市只划定出房价控制目标,未见调控细则,对于二套房首付和贷款利率是否上调、如何征收20%个税等关键问题避而未谈。

  国务院“国五条”细则中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一规定一经公布即引发舆论海啸,令公众焦急盼望所在城市尽快出台对应细则。

  “个税征税方法是‘国五条’的最大亮点。”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对于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来说,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调整为按差额的20%征收,这极大提高了首次置业人群的购房成本。

  从各地情况看,明确说明将执行此规定的只有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沈阳等城市。业内人士由此开始担忧,房价借此下行的期望恐将再次落空。

  在点评这一轮房价调控特点时,胡景晖还认为,“国五条”更严格规定了“限价”“限购”的标准,交易价格统一不包含保障房;“限购”区域覆盖到城市全部行政区域,并包含所有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这将使近30个城市的限购政策发生改变”。

  但令人失望的是,在制定限购措施方面,也仅有北京、广州、沈阳、青岛等少数城市针对性地予以细化,其他城市以“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一语带过,是否会更趋于严格外界尚不可知。

  “‘国五条’希望用解决住房消费市场的方式来化解当前住房矛盾,只能对牛弹琴,根本起不到作用。”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昨日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评论。他认为,只有通过严格的事中及事后的税收限制,才能够把住房的投资投机与消费区分开,但“国五条”这方面十分无力。

  根据易宪容的判断,“国五条”在地方的执行将困难重重,而目前出台的各地细则就证实了这一点。他建议房地产的重大制度安排要通过公共决策的方式来进行,否则势必无法照顾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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