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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有望提至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3日 16:00  南方日报

  国务院原则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专家普遍预测

  预计20%以上工薪阶层税负减为零,税率级次级距亦将调整 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日渐清晰:最大限度地返利于民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颖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

  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方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举不仅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更成为参加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不少代表、委员认为,作为一项重要的调整措施,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不仅将使很多百姓直接受益,更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为重要内容的个税改革将在“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011年将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相应调减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完善消费税制度,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开展房产税改革试点。谢旭人表示,2011年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继续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增加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专家建议三至五年调整一次

  此前有多位财税专家预测,个税起征点可望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且现行的九级税率也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减少税率档次扩大级差,从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安体富曾做过详细的测算,他认为动态调整非常必要,而且应根据城镇人均消费支出来确定。安体富认为“费用扣除额”实际上是“生计扣除额”,是为了确保居民维持基本生计而设的扣除标准,所以如果按全国平均数设定扣除额,那么对北京、上海、广州这些收入相对高,但消费支出也高的城市居民来说不公平。安体富建议,在扣除额的设置上应就高不就低,按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来设定全国标准。

  考虑到2008年后的通货膨胀因素和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安体富认为,这一次个税改革,费用扣除额最少应提高至3000元,否则一些城市的居民将无法满足其正常的家庭消费支出。这个动态调整不一定每年都调,可以3到5年调一次。

  经济学家李开发分析认为,如果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将使得20%以上就业人群的赋税负担减为零,对提高中低阶层收入意义重大。李开发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降低中低阶层税收负担,对社会稳定起到一定作用,也能体现出个税是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

  个税改革将最大限度还利于民

  专家同时认为,个税改革是一项综合系统的改革,不会止步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目前我国个税征收中还有不少问题,诸如,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致使很多高收入甚至富裕阶层缴纳的个税比重相对较低。同时我国实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过于复杂,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所以,现行的税率设计、税制模式等都面临优化和转变的需要。

  重要的是,在种种技术性的层面背后,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正日渐清晰,那就是加强税收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增加税收收入;让中低收入阶层受益,而不是使他们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当这些原则得到坚持,我国的个税改革一定能真正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返利于民,让更多老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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