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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将扩至全国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3日 06:53  大洋网-广州日报

  目前试点已扩大到全国20省份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央行获悉,人民银行日前在北京召开了“跨境人民币业务暨有关监测分析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央行今年将继续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力争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

  央行提出,随着我国与全球经济金融的融合日益紧密,市场对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及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将不断增强。为此,应加快金融市场发展,继续有序放宽跨境资本交易项目的管制,增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为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创造更加便利、宽松的政策环境。

  2010年,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结算量显著上升。据央行数据,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已经扩大到全国20个省份,参与试点的出口企业由最初的365家增加到2010年底的6.7万多家,2010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亿元。

  今年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四项工作

  一是继续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力争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

  二是稳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作用。实施好跨境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继续开展外商直接投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等个案试点,积极研究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人民币对外负债等问题。

  三是有序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继续落实境外相关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工作,积极回应境外货币当局将人民币纳入其外汇储备的需求。

  四是继续扩大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协议的签订,落实已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和本币结算协议,鼓励互换资金用于贸易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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