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代表建议,地方财政收支不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财经》记者 陈燕 李高阳】“地方财政收入主要还是应依靠城市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对《财经》记者表示。
对于当前很多地方财政过分依赖卖地收入的现象,周洪宇评论说,尽管从城市化发展来说,地方财政部分倚靠城市发展带来的地价增值,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有其合理性,但占比过大肯定是不合适的。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表示,按照现行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发债,但是又需要资金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所以往往通过扶持投资企业、搞融资平台,把地抵押给银行等手段筹资,“但这些手段都是不可持续的。”
张小济建议,改革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应该从体制、管理方面下功夫,让企业与市场发挥更大作用,政府应该着力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并不等于财政收支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毛寿龙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直言,当前西部地区依靠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东部发达地区通过卖地等预算外资金来筹款,总的来看,地方政府自身并没有长期稳定的税源。“在不征税的情况下,卖地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毛寿龙表示,财税改革应该有个基本的定位:收入和支出相联系,并确立财政收支平衡机制。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充分体现“谁受益谁付费”,征税上要尽可能避免“受益者不付费,付费者不受益”的情况。征税体制设计上应充分体现民主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