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改芳 上海报道
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正式启动。当天,交通银行接受上海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汇出首笔以人民币跨境计价与结算的汇款业务,采用代理行清算模式进行清算,汇入行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同一天,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收到中银香港汇来的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项下款项,收款企业为上海电气集团下属的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介绍,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推出,相关政策实现了三大突破:第一,境外企业可以委托境外银行作为代理行或清算行。这些境外银行可以到境内试点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第二,试点银行可以为境外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融资;第三,试点银行可以直接向境外企业提供贸易项下人民币融资。“由此一来,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也要做比较大的调整。例如,报关问题、退税问题、特别是货币当局对跨境人民币流动的监管范围有很大差别。”该负责人指出。
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实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后,境外企业将持有人民币。他们必然要求人民币能便利地兑换成其他外币,并且可以规避汇率风险,以及保值、套利。而人民币保值工具、套利工具的建设目前还没有达到成熟市场的程度。这正是今后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
交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介绍,为了保证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顺利开展,监管部门采取了三大措施。第一是设置了试点企业的准入标准:省级政府推荐企业名单,中央六部委联合审查后,企业方可进行结算试点。第二,目前放开的结算品种仅限于货物贸易,而货物贸易跨境结算的真实性是最容易审查的。第三,央行专门为结算试点开发了信息系统。目前,交行、中行的系统已经与央行系统对接。该系统能对每笔跨境交易实现全过程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