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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公路撤站中央每年补助260亿 10省先行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 10:26  经济观察报

  翁仕友

  本报获悉,交通运输部正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待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可实施。

  知情人士称,中央将每年从燃油税中拿出260亿元解决各地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撤站问题,包括债务化解和人员安置等,10余条件成熟的省份将进入全国首批撤销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省份名单之列。

  由于中部地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较大、里程长,在取消年限上给予照顾,拟定为5至10年,东部地区为3至5年,西部地区正处在二级公路建设阶段,故将视情况而定。同时鉴于西部地区财力较弱,在中央补助比例上高于其他地区。

  根据交通运输部摸底,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债务高达5000亿元。根据相关改革方案,1月份开征燃油税之后,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收费站将逐步有序取消。

  撤站时间表

  中部某省交通厅官员说,如果国家最后决定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我们将立刻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做到令行禁止,把4000多公里的政府还贷型的二级公路收费站撤掉。

  和其他省份一样,该省已经制订撤站的具体实施方案和5个配套文件,并上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待国务院通过以后将由省政府统一对外发布。目前该省正在筹备撤站前的相关工作,预计将在1月10日后开始撤站。

  作为燃油税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撤站工作一直坚持 “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的思路,各省级人民政府拥有很大的决定权。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考虑,将选择有条件的省份进行试点,从2009年1月起全部取消其境内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其他省份分期分批取消。

  1月6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回答本报提问时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他说,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既可以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来确定一个省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也可以在一个省内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方,来决定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不过,多数省份更愿意选择一次性撤销,希望尽早得到中央补助资金。对于本省能否进入首批撤站省份的名单,各地更是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据了解,福建省在2008年12月底向交通运输部发函,主动要求成为全国首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的省份。按照部署,该省120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将全部撤销。

  同时有七八个省市在2008年底时就通知停止收费,不过,国务院并未在2009年1月1日前批准实施方案,各省撤站的计划只得暂时搁浅,原本撤离的收费人员只好继续上岗征收通行费。

  据悉,针对不同地区,方案拟定了不同的取消时间表。中部地区由于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里程长、债务大,初拟在5至10年内逐步取消;东部地区相对发达,而且二级公路多是作为辅路使用,对于二级公路的需求量正在减少,故拟在3至5年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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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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