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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诸多改革中最成功之一
顾云昌(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1998年的房改出台背景特殊。当时东南亚楼价一落千丈,亚洲金融危机席卷而来。中国尽管没有受到危机直接冲击,但面临着内需不足、消费不旺的局面。要保证经济增长目标,拉动内需成为当时经济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于是,政府通过四个轮子启动了房改。其中发展最快的、起作用最大的是个人住房贷款。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概念首次提出。1997年,我国房贷余额还不到200亿元,现在已经超过两万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个人买房。经过1999年的过渡,到了2000年,老百姓才真正进入买房市场。2000年以后,国家规定单位不再买房分配给职工,由个人为主体购房。
可以说,中国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中国诸多改革中最成功的改革之一。房改后的最大变化就是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得到快速改善。20年间,中国住房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80%以上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房产,在城镇人口大量增加的前提下,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不足7平方米升至目前的约28平方米。“十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平均每年增加1.02平方米,远快于全面房改前。
不过,回过头来看,10年的房改也有遗憾——主要是经济适用房的问题。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问题,早在1998年的房改文件中就提出来了,中等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到市场上购买或者租赁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家庭提出廉租房。这个政策本身是好的,当时希望通过经济适用房既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同时通过经济适用房大量生产,拉动经济增长。但出现了有钱人买了多套经济适用房,地方政府没有及时把管理跟上,而且面积标准超标,还有的城市没有廉租房的政策,现在看来都是不妥的,走了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