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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燃油税改革应遵循轻税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7日 09: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5日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燃油税”已经酝酿了十余年,其之所以“难产”,据说是多年来油价一路高攀,一直找不到恰当的时机。现在,好不容易国际原油价格大幅回落,趁此机会出台“燃油税”,当然是明智之选。问题的核心是,“燃油税”怎么个征法,更确切地说,征多少才是比较合理的?才是广大百姓能够承受得了的?

  很多人把征收“燃油税”当作是有车一族关心的事情,实际上并非如此。每个人都要出行,都要乘坐这样那样的交通工具,因此,征不征“燃油税”,事实上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比如,虽然方案表示对公交和出租行业进行补贴,但是有关长途客运企业却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称,“燃油税”改革肯定会增加运输企业的成本压力。羊毛出在羊身上,增加的成本最终只能转嫁给消费者。

  既然牵涉广泛,那么,如何确定“燃油税”率就至为关键。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在回答“你是否赞同养路费取消,改征‘燃油税’?”的问题时,有56.36%的投票者表示赞同。但超过77%的人则认为,一升油征收1元“燃油税”征收额度“过高”了。这个调查结果虽然不能代表全部的民意,但绝非毫无参考意义。它首先是民间对于征收“燃油税”支持态度的一种表达。其次,目前方案提出的征收额度偏高,多数人还不能接受。

  有人做过计算,按照现行油价,“燃油税”改革受益平衡点是每月125升,每月用油超过这个数,开支就高过改革前,低于这个用量,则可从中受益。事实上,每月125升只是相当省油的车在使用率较少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的。尤其是,由于公路建设中将继续依靠大量的银行和社会资本,目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不会调整,因此,这个“燃油税”改革方案中并不包括取消过路费和过桥费,更未涉及高速公路的收费,这就意味着其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仍然偏小。

  当前,受世界金融海啸进一步蔓延的波及,国内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广大百姓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都在不同程度地遭受影响,同时,中央和各级政府都在千方百计提振信心、刺激内需。在前不久出台的一系列刺激经济方案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轻税”,主要目的是减少百姓的负担。近十几年来,我国税收总量连年急速增长,势头不减,税率基本上达到了比较发达国家中上游的水平,实行的基本上是一种重税政策。如果“燃油税”税率的推出与刺激内需的要求背道而驰,这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历史地看,由于过路过桥费最终没有进入“燃油税”“费改税”之列,当前公布征求意见的方案最多算得上是一个“不彻底的燃油税方案”。或者一同取消高速和过路过桥费,或者在不取消高速和过路过桥费的情况下寻求一个比较合理的税率,这都不能抛离民众意愿而去主观臆测、轻率决策。希望通过征求意见,这个方案能够真正把民意反映其中进而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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