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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土地流转第一拍真相调查(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 00:15  中国经济时报

  1万亩农地缩水至752.5亩

  原塔洼三村所在土地的性质无疑成为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顺利流转的关键。

  此次通过拍卖公司拍卖的土地承包权是原塔洼三队所在的农地,而三队的村民早已在9年前全部被安置在距离平谷区中心城区较近的良庄子村。依据村民的说法,促使搬下山的原因是为了让孩子上学更方便。

  “以前孩子上学得走5里地的山路,走得慢的孩子得花上2个小时。”村民崔淑云说。

  原塔洼三队的队长崔国义告诉记者,良庄子村与塔洼三队初步达成接受村民集体搬迁的意向不久,双方便上报到平谷区政府,得到同意的回复后,于1996年开始搬迁,一直到1999年,全部塔洼三队的村民才全部转移至良庄子村,随后张玉旺便承包了原塔洼三队的土地开发做农家乐。

  平谷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权属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资料库中搜索与塔洼三村相关的字眼,并没有发现相关报备资料。“这说明塔洼三村的土地现在还是集体性质,村里不能在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建设,也不能开发旅游项目。”该工作人员一再强调,现在还没有接到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通知,将依据原有规定操作。

  耕地征保科的人也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上级下达的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非农业基础建设用地需要向国土资源局报备,土地流转得通过村里的经营站,依据现在的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也不能改变。

  由于没能拿到原塔洼三队土地的规划图,平谷区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向记者提供该土地的性质。至此,这块土地的性质似乎被蒙上神秘面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部长韩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依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耕地的流转有严格规定,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宅基地不在土地流转的范畴之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该地块的流转明显有钻国家政策空子的嫌疑,虽然拍卖土地本身合法,但是拍卖人却要承担风险,所以竞拍人比较少。”北京天时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卫红分析说,即便是竞拍人拍得土地,未来是否能够变更土地用途还是未知。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同样认为,农村土地流转不能与开发度假山庄划等号,就事件本身而言有打“擦边球”的性质,即便是拍卖完成后未来的土地开发也存在颇多不确定性,中标方想在土地上做旅游地产将受到限制。

  拍卖公司显然已经摘清了其中的责任,在招拍书上明确说明,中标方在拍得土地后,超出目前承包范围,需要向有管理权限的单位报批。

  12月2日,一直没有露面的平谷区政府就良庄子乡土地流转事件召开媒体通气会,首次公布了原塔洼三队土地的性质。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原塔洼三队土地总面积为4397.9亩,其中3672亩为防护林,另有680.7亩果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仅45.2亩。

  平谷区农工委书记王松双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3672亩防护林不能流转,现在能够流转的土地仅包括680.7亩果树和45.2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我们要求拍卖之前,原来的承租人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证和土地承包证,而且能够拍卖的土地面积只占全部面积的很少一部分。”王松双说。

  按照王松双的说法,能够拍卖的土地将严重缩水,原先说拍卖的1万亩土地已缩减至752.5亩,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农村土地流转第一拍”的前景越发变得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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