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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明年有望启动排污权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 23:48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谈佳隆/上海报道

  日前,就排放权交易问题,《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上海专访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总经理林健,他透露:“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已经与日本产业经济省,就节能减排技术产权转让方面的问题达成了具体的意向,已经落实到企业并进行了合同草签,有望年底之前签署正式合同。”

  上海有望明年启动排污权交易平台

  林健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上海环交所目前除了通过技术转让推进节能减排权益交易之外,另一项工作则是推进“排污权交易”指标平台的试点工作,包括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COD)等污染物指标,有望在2009年5月之前正式完成进场平台交易。

  20世纪70年代诞生于美国的“排污权交易”(Pollution-Discharge Right Trade)是一项基于市场手段的环境经济政策,旨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条件下,建立排污企业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允许企业对其拥有产权,并允许排污富余指标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买卖。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至今在国内有关“排污权交易”的构想多、成熟的范例少。由于各地政策、法律、观念等方面的区别,加之环保职能的分辖管理,给交易造成了难度。

  “粤港在排污权交易上的合作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但在具体合作中,观念、体制、法律等不一致都会暴露出来,最终影响交易的促成。”林健表示:“从行政管控到市场化运作的过程,并不是成立了环交所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各方面的综合因素促成,特别是国家的宏观政策环境。”

  他举例说,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上海就已经有排污权交易的研究和范例。在1987年,上海闵行吴泾地区的企业就曾开展过二氧化硫的排污权企业之间的成功交易,开创了中国排污权交易的先河,但后来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上海地方的种种原因并没有推行下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专家也认为,正是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节能减排硬性指标的背景下,各地环交所的成立才逐渐显得“很有必要”。

  在林健看来,国家提出节能减排目的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未来客观上会形成一个很大的产业。由于节能减排是一个考核的硬指标,政府企业就会有压力,进而带动技术革新,并使得相关环保设备需要发展,从而形成了环保企业的成长。而这又推动投融资环境的形成,最终需要建立一个金融业态,而环境交易所就成为这个业态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管辖权分割成市场化“交易瓶颈”

  上海环交所成立的目的被认为是“希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节能减排、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作为对原有以行政手段为主推进节能减排的有益补充和探索。”

  那么,环交所这种“市场手段”将如何补充“行政手段”呢?林健坦言:“现在很多人认为,在市场化平台建立问题上应该有一种激进的做法,中国很快就能像美国那样能够交易,但就目前中国国情而言,必须面对现实开展工作。任何激进的做法都会给现有的管理体系造成冲击,混乱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情况,我们需要一个循序渐显的方式进行工作。”

  环保部总量控制司副司长刘炳江认为,当前行政手段过多、经济手段不足,造成排污权交易的过高成本。如何建立公开、集中的市场交易平台,促进环境权益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地进行,显得尤为迫切。

  在林健看来,上海环交所目前所努力的,正是想把从前20年的一些构想在向现实层面推进。然而,他也认为,虽然在20年间,中国民众的思维观念、法律环境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但依然存在不少不完善的地方,包括发证制度、排污费的收取问题,依然依靠行政命令来执行。不过,这一系列的问题最终牵涉的是管辖权将如何协调问题。

  以2007年举国震惊的“太湖蓝藻”事件为例,太湖流域的环保职能牵涉到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而在具体操作层面所牵涉的到企业就更为复杂。

  林健表示:“无论上海也好,江苏也好,浙江也好,在中国大地上都遇到一个问题,企业所属管辖系统不同,一些问题会同时涉及央企、地方政府企业或者其他系统下属企业之间的利益,的确会存在协调上的难度和利益冲突的问题。”

  据了解,由于经济发达,工业化程度较高,如何解决污染物减排的问题客观上促成了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一些省市正在探索如何寻求解决方案。林健认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形成相关的统一市场,以行政区内的地方性局部交易为主。政府未来应该通过完善和支持环境能源交易平台、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维护市场秩序等措施来建立和培育统一的环境能源交易市场,从而推动交易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环交所不应“一哄而上”

  今年8月5日,上海、北京两地的环境能源交易所相继挂牌开张。之后,武汉、江苏等省市纷纷提出要建立环境能源交易所、节能减排交易所、排污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虽然众多城市建立环交所是有利于竞争的,但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也可能会由于平台职能重叠,而造成浪费。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教授指出,现有排放指标转让,多是政府部门“拉郎配”。避免各自为政,人为分割市场,可以采用“1+3+N”模式设立交易平台,即一个国家性的、三个区域性和多个地方性的交易平台。

  “中国建立环境能源交易所不应一哄而上,据我所了解,王金南教授看法是一种影响决策层的主流看法。”林健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政府应该要积极培育统一的环境能源交易市场,一方面可以保障市场效率,另一方面也能保证行政对交易所管理。只有在统一的市场中,环境能源交易机制才能不断完善和实现创新,资源整合,经验借鉴,从而发挥机制最大的功用。”

  林健还认为,成熟的地方“先行先试”已经在决策层中形成了主流意见。交易平台与一些需要充分竞争的行业属性是有所不同的,相对集中的交易平台、出台较为一致的地方政策对于中央政府来说掌控管理企业相对容易,这也是一件具有战略意义的事情。目前,几个直辖市监管体系较为完备、金融集中度较高、社会公众对于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舆论导向等方面都有利于平台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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