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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错综复杂 燃油税改革14年难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8日 13:20  浙江日报

  燃油税动议于1994年,1999年《公路法》明文规定以税代费,2000年方案基本成型,2004年已进入人大审批程序。到了2006年,相关部门表示仍要“择机”实施。

  一个“燃油税”,讨论了长达14年,到底卡在了哪里?

  据记者了解,国内燃油税之所以迟迟不能开征,很大因素就是无法协调各方利益。这其中,有来自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冲突,也有相关行政部门间的利益冲突。

  根据修订后的《公路法》,燃油税是用来替代养路费的。作为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路费入的是地方财政的账;而作为一个税种,燃油税是共享税,将首先面临国家与地方的再分配。养路费是行政性事业收费,由交通部门收取;一旦“费改税”,收取的主体也将转移至税务部门,对交通部门而言,这无疑是个巨大的利益损失。更大的难题还在于全国数十万的征费人员面临安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王炜瀚认为,要进行油价改革,必然首先要触及垄断油企的利益。王炜瀚说,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高出国际价格一截,过高的零售价格本身就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占。当下首先需要进行厂商价格同国际接轨,把油价降下来,尔后再去谈推出燃油税。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财政和交通部门意见,会议还约请了税务总局、中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参加。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燃油税问题牵涉到的政府部门之多、利益之广,燃油税长期难以出台,归根到底是中央、地方各行政部门之间利益难以协调的结果。因此,此次能否开征燃油税,最主要还是看中央政府决策层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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