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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金融须以创新补“短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04:23 金融时报

  记者 谷秀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效支持。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发展农村金融列入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金融问题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三农”长远发展,关系国计民生根本,关系国民经济大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无疑将对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产生极其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而创新是推动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动力。日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率调研组前往湖北、安徽两省,对“三农”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的金融服务工作进行调研时,再次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全力支持“三农”发展。

  农村金融仍然是道难题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常德传就认为,“农村金融难,是农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现在我国不缺大银行,缺的是为农村服务的小银行,农民借钱很难。”

  长期以来,我国在经济模式上“重工轻农”,工、农业之间长期存在“剪刀差”,形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制约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机构功能不完备,基础设施不配套,扶持政策不到位,这些问题使得我国的农村金融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瓶颈和“短板”,很难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以及农村经济多层次发展的需要。

  对此,去年底召开的“2007中国农村金融论坛”上曾提出,创新才是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动力,首先,必须创新发展模式;其次,要积极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第三,必须坚持以市场为主导、需求为基础,开发和创新金融产品;第四,应当积极开办金融超市等,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显然,金融创新已成为农村金融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制度创新犹如二月春风

  日前,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强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人们还记得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用了很长的篇幅来部署农村金融改革的任务:“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适当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机构。”

  新农村建设中的制度创新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加快。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农业融资状况明显滞后,一些金融机构不断从县以下撤离,农业融资规模的增长缓慢,成为一道多年未化解的难题。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此后又相继发布了6个规范性文件,为农村金融市场送进了阵阵春风。2007年银监会核准了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内的3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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