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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让民间融资走向阳光地带(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03:03 证券日报
建设“农民社区银行” 人大代表、人行南昌中支行长高小琼说,目前,农村民间金融市场发展较快。据对江西省81个县7000户农村企业及农户问卷调查分析,2007年,农村企业通过民间融资户数3870户,融资金额达25亿元,平均每户企业融资64 万元;农户融资金额达67亿元,户均9万元。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法律保障较低,目前尚没有一部明确的农村投融资法律法规,现有的规范金融机构主体或者承载融资主体的有关规定也已经不能适应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 高小琼说,对于上述现状,我对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要规定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当地。具体落实时候,应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分支机构、地方财税部门以及各级政府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对县域法人和非法人的存款机构进行考核,并就“一定比例”政策成立协调小组,对各项激励措施进行落实。 其次,推动政策性银行参与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和发展。一是对农村的财政性转移支付和补贴,不再直接投入农村,而是通过招标的办法,以补贴利息的形式让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介入。二是国开行、农发行的低息债券以及由人民银行再贷款取得的经营性资金要规定一定的比例投入农村。三是对完成对农村资金投入的机构给予再融资、税收等优惠。 此外,要明确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出台《农村信用社规范发展条例》,按照市场化原则,把农村信用社建成产权结构明晰、法人治理完善、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农民社区银行。还要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的进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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