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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和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4:14 金融时报
访全国政协委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丁仲篪 记者 李岚 2007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主帅丁仲篪的带领下,实现商业化收入14.75亿元,比预期的11亿元高出33%;在增加计提拨备和应付利息约2亿元的情况下,实现利润5.09亿元;至当年底,华融资本金余额135.82亿元。 对于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2008年可谓是命运的转折点。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丁仲篪,此时感到又多了一项责任———为AMC(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从建议修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的提案,到AMC转型的思考,再到华融的具体实践。“两会”期间,这位温和务实的金融家对记者谈了很多…… 记者: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始终是您最关心的问题。您为此还准备了相关的提案,请问提案是关于哪方面的内容?为什么要提出这个提案?资产管理公司下一步将如何发展? 丁仲篪:我这次提交了《关于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的提案,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政策性资产处置业务基本完成,并已逐步开始向商业化转型;另一方面,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较条例中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有所增加,《条例》中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种类也需相应修订;同时,当前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和发展方向形成了共识,并陆续以部门规章予以发布。但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要低于国务院令,因此有必要通过修订现有《条例》的方式,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管理考核方式予以明确,以免出现国务院条例与管理部门规章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我认为,《条例》应当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性质、业务定位、公司结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修订,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和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加强商业化业务的规范,适当扩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种类和经营范围。为此,我建议将有关资产管理公司比较明确的政策规定写入条例。通过修订上述内容,必将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转型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促进作用。 记者:资产公司的转型是业界关注的焦点,而大家普遍预计,转型方案将在2008年出台。那么,就华融公司而言,转型的思路和目标是什么?2008年的重点工作将放在哪些方面?具体在哪些方面将会取得突破? 丁仲篪:为积极稳妥进行商业化转型,2005年华融即开始着手进行战略转型发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经过两年多转型的探索实践,华融公司逐步形成了转型的发展思路,明确了发展方向,明确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方针,提出三个坚持:坚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坚持发展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的统一性,坚持公司"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即实现公司总部、子公司、办事处一体化协调发展。华融公司将朝着实施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方向发展,改变原来专业化管理处置不良资产的经营格局,逐步打造成有华融特色,管理先进、持续成长、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现代金融控股集团,并创造条件,在适当时机改制上市。华融公司将立足于非银行金融业务领域,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着力在资产市场、资本市场和融资市场上,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更好地在非银行金融业务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选择证券、信托、租赁、担保、资产管理等市场发展潜力大、业务成长性好的非银行金融业务构建综合业务平台,推进公司的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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