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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通:不是简单的合并重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 21:22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王晓明

  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讨论热潮中,组建大交通,成为呼声最高的整合方向之一。业内专家普遍建议,应当建立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的智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建立完整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家提议经过几个阶段逐步完成。首先应将交通部和中国民航总局等相关部门合并,组建新的“大交通”。

  设想中的“大交通”负责所有交通的公共管理职能,即包括公路交通、水路交通和空中交通的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行铁路行业政企分开的改革,逐步完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此外,邮政和管网运输系统也在建议整合的范围之内。

  然而,简单的部门合并,并不是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题中之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林家彬指出,建立“大交通”是为了提高交通行业的行政效率及行业的整体效率与服务水平,同时促进交通部门的政府职能转型。

  探索“大交通”体制

  政府部门与学界对于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探索早已开始,近年来有多个部门先后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和探讨。

  就现状而言,我国交通运输实行的是各种运输方式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而在同一种运输方式中,运输的管理职能也处于分散管理状态,条块分割问题突出。

  与此同时,由于不同运输方式缺乏有效的衔接,导致运力投放盲目,无序竞争严重,规模经济难以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优势难以充分发挥,联合运输难以组织,形不成综合运输效益。此外,还导致了争项目、争资金和重复建设等问题。

  种种的矛盾,导致了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物流成本占国家GDP接近20%。而在经济发达国家中,这一数值一般在10%左右。

  在交通资源利用率较高的发达国家中,以“大交通”体制为模式的综合运输管理体制被广泛地采用。它们的成功经验,为中国“大交通”体制的探索提供了依据。

  美国是大交通运输管理的代表,1966年,美国总统约翰逊就将原分散在商业部、财政部等八个部、委,三个局、处的交通管理职能和相关事务集中,实现了对全国交通运输事务的综合管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纷纷在原有综合运输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行大规模改革,将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其他性质相近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合并,形成所谓的“超”运输部。

  根据交通部公路科研所对世界上118个国家的国家级交通运输主管机构的调查,至1991年,世界上只有中国等3个国家单设铁道部,只有中国、玻利维亚、埃及等5个国家对航空运输管理设立单独的机构。绝大部分国家,尤其是市场经济国家,均将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包括城市交通)归属一个政府机构管辖,显示出在交通运输管理上的统一性特征和综合性趋势。

  专家指出,实行“大部制”的横向部门格局,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关系的理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政府资源的有效利用、各部门政策的整合;另一方面,政府机构和人员更加精简,促进政府职能不断向社会转移和向地方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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