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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收入分配改革如何破题 (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13:18 天津日报

  构建合理国民收入格局

  ——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所占比重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6)》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出现了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现象———政府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则持续下降。

  “初次分配中的倾斜和扭曲,决定了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中国社科院博士后蔡跃洲说。

  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尽合理,尤其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利润和职工工资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调,即利润比重过大、工资比重过小。价格扭曲、行政性垄断以及现行财税体制的一些弊端,是造成我国现阶段初次分配领域扭曲的主要原因。

  如何构建合理的国民收入格局?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认为,垄断行业部门凭其垄断地位,占有并支配优势资源,获得超额利润,转化为本部门职工高收入,这种垄断收入应由政府来监管、限制。某些行业应尽快消除市场准入的障碍,最大限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利润率平均化。应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建造“橄榄型”结构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月。据有关部门测算,预计工薪阶层有70%左右的人不需要负担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的调整,既贯彻落实了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也体现了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意图。

  “一个真正现代化的、稳定的国家必然是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高、低收入者所占比重都不大的‘橄榄型’结构。”江苏雨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才认为。

  培育中等收入群体,并不是要走“均贫富”的老路。那么,再分配如何更加注重公平,利用工资、税收改革等手段扩大这一群体?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表示,今后将继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地区,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等。

  今年起将实行内资企业在税前扣除包括福利在内的全部实际工资,这将鼓励企业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职工福利,提高收入水平。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认为,让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多纳税并以此调节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应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方向。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陈芳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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