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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用户背信用不良黑锅3年不知情 记录无法删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3日 13:58 正义网-检察日报
销卡之后却被记录成连续8个月未还欠款,但三年来自己毫不知情,银行至今还在推诿 读者来信:谁让我背了“黑锅”? 编辑部: 2007年11月初,因为购房,我向交通银行北京支行申请商业贷款,在提供了有关资料后,银行让我等候通知。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帮我办理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在初步审核后说,我的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还贷能力也比较强,应该会按时批下来。 此前,我已经向房地产开发商交纳了房价50%的首付,并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我必须在11月份办下银行贷款,否则属于违约,2万元定金就拿不回来了。 大约11月中旬,交通银行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在核实我的信用情况时发现,我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里有不良记录,记录表明我有“连续8个月的欠款不还”的情况,让我说清楚是怎么回事。否则,贷款就办不下来。当时,我非常吃惊,在我的印象里,每个月收到信用卡账单都是按时还款,从来没有拖欠的情况,即使是有,也应该是非常偶然的,不可能连续8个月不还款。到底是怎么回事?交行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从网上只能看到欠款信息,看不到更为具体的情况,比如欠哪家银行的款?欠多少?建议我到人民银行去查询。 由于当时在外出差,便委托同事带着我的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调阅并打印我的信用报告。回来后,看到信用报告里的详细情况,才终于想起来事情的缘由——大约在2002年底,在我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了工商银行贷记卡,并告知免首年年费。 次年初,卡就发到了手上。因为我觉得工行人太多,办理业务不方便,而且自己已经有了其他银行信用卡,不想再使用工行贷记卡,因此就没有开卡。和我一样,一部分同事也没开卡,单位财务部门便在2004年年初集体办理销卡。不知道为什么,销卡后,同事们还时不时地收到账单,通知我们欠缴银行年费。我当时想,卡已销户,说明我和银行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关联,没再理这茬儿。从信用报告来看,不良记录是从2004年3月开始,一直持续了8个月,不良记录原因是欠款。 没想到竟然因此背上信用不良的“黑锅”,而且三年来毫不知情。令人气愤的是,我在信用记录上还看到,招商银行曾于2005年12月查阅过我的信用记录,这使得我两年前的一个疑问也终于有了答案。当时,我向招商银行申请信用卡,在提供了稳定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和机动车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之后,柜台工作人员告诉我,“像你这种有稳定工作单位的客户,仅凭工作证复印件就能申请到招行信用卡”。不久,招行告诉我,我的申请没有被批准。于是,我电话询问被拒发信用卡原因,对方说不便于透露,在我一再追问下,对方用一种轻蔑的语气回答:“你自己做的事,你自己应该清楚。”闻听此言,我懵然无知,因为对方态度不好,我还跟人家吵闹了一番。 既然有不良记录,肯定就想着能不能删除。经过多次交涉,工行称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工行无权删除。在我告知工行,因为房贷申请受到影响,如果造成经济损失,将要用法律手段维权时,工行才答复只能在不良信用记录旁加注“欠年费字样”,并且解释说,无论客户开不开卡,都要收取年费。也就是说,我还是欠工行的钱!至于不良记录将要保持到何年何月,工行表示不知道。 好在交行比较负责,及时告知了这一情况。否则,不良记录的“黑锅”不知要背到何时?我一向注重自己的信用状况,也很在意自己的社会评价,每每想起此事,十分气愤。 为了搞清事情真相,我向工行信用卡部提出查阅当时办卡的留底资料,以证明办卡时我并没有签署任何文件。2007年11月20日,我按工行的要求递交了书面申请,但过了这么长时间,仍没有回复。至于,我为此事来回奔波,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给我造成的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害,当我提出赔偿要求时,遭到工行当场拒绝。 编辑同志,我希望借贵报一角提醒更多可能与我有同样遭遇的人,密切注意自己信用记录的变化,切莫像我一样让银行给背上“黑锅”。 读者 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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