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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细则模糊 银行各寻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01:14 财经时报

  本报实习记者 孙维晨

  对于第二套住房的具体认定标准,目前仍由各商业银行自由掌握,这意味着在具体认定细则出台之前一些商业银行仍有操作空间  

  “房贷新政”已经发布十余天,购买第二套房四成以上的贷款首付和10%的利率上调让谭笑很困惑。他不明白为何他想贷款买个更大的房子的需求,遭到新政策的阻拦,而让他愈加迷惑的还有目前各家银行对新政的执行现状。

  谭笑拥有的住房在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附近,面积90多平米。由于居住拥挤,为了改善居住条件,9月初他就准备购买第二套住房,但由于资金不够,只能依靠银行贷款。而央行和银监会9月27日的“房贷新政”——《关于加强商业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着实让他左右为难。

  按照“房贷新政”,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这让谭笑不得不重新考虑现在购买第二套房子是否划算。

  贷款无门

  银行能否准确认定购买的是第二套房,谭笑和很多人一样存在些侥幸心理。不过,央行副行长苏宁10月9日在上海的公开表示,给他们泼了冷水。按照苏宁的说法,央行征信系统完全可以查到贷款人是否贷款买过房,并成功认定“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

  就在苏宁发言后的第二天,谭笑试探性地来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我们早就已经开始执行央行的最新规定了。”一位姓赵的经理告诉谭笑。这位经理说,早在9月27日之前,中国建设银行就已经在个别地区提高了第二套住房的首付金额。建设银行是国内最早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其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一直居行业首位。

  建行的赵经理称:“建设银行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据他介绍,房贷新政发布之后,建设银行的房贷业务明显出现了回落。这位赵经理还说,由于他们提前执行了新的贷款政策,因此许多客户选择了其他的银行进行贷款。“同样的东西,当然是选便宜的。”

  据了解,建行目前对于第二套住房的贷款细则已经成形。第二套房的界定,建设银行认定贷款人以家庭为单位。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只要有一人有贷款购房纪录,在贷款时则被看作是第二套房;同时认定如果借款人在还清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再次申请贷款购房仍按照购买第一套住房的优惠政策执行;有房户为子女购房,如果子女已满18周岁而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父母将被视为共同申请人,同样按照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政策执行。

  对于新政策的执行,赵经理也有些“想不通”。他说:“我们也没有办法,执行政策后我们的客户少多了,房贷的销售也必然受到影响。但毕竟现在房价这么高,这也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

  不过,赵经理建议谭笑,“如果你真的想买房子就赶紧去其他股份制银行试试,因为有的银行执行得快,有的银行执行得慢。”

  等待执行细则

  在工商银行,谭笑想要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要求也遭到了拒绝。

  “我们支行目前已经不再发放第二套住房的贷款了。”中国工商银行国贸支行的李经理说,理由是现在工商银行总行还没有针对新政制定出执行细则,至于问及细则多久才能制定出来,李经理也不能确定,“最多一周时间”。

  这样的回答让谭笑感到吃惊。“哪怕凑够首付的四成,都贷不到款买第二套房子了。”他自言自语。

  其实,同样不予办理的还有中国银行。《财经时报》记者以咨询客户身份拨打了中国银行服务热线“95566”。其答复是没有接到任何关于“第二套房贷款新政”的文件。

  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房贷部的宋经理明确告诉记者:“第二套住房贷款已经停止放贷。”停放的理由,依然是总行具体的针对性细则没有制定出来。宋经理告诉记者,如果在内部细则没有制定出来之前放款给客户,其结果很可能是向客户再次追加首付。“这样很麻烦,我们和客户都不愿意。”

  抢打“擦边球”

  不过对谭笑而言,事情也并非这么糟糕。10月10日,兴业银行北京房贷部的一位孙经理告诉记者,现在还想申请抵押贷款来购买第二套住房,“要抓紧时间办理”。

  这位孙经理说,尽管兴业银行已经开始执行央行的新通知,“购买第一套房仍按照原来的首付两到三成,第二套房首付已经提高至四成”,但“新的规定中并没有确定贷款者是以个人还是以家庭为标准,我们还能打擦边球”。

  由于央行和银监会的《通知》刚刚下发,并且对于诸多细节并无清晰表述。因此,按照这位孙经理的说法,要在兴业银行办理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就暂时可以“个人”为标准。比如,以没有贷款纪录的配偶名义购房,就能申请到第二套房屋的贷款。

  孙经理说,由于兴业银行抵押贷款发放效率较快,因此“新政策刚出来的时候,有些客户就以配偶的名义快速办理了购买第二套房的贷款。”

  “我们之所以敢打擦边球就是因为我们处理业务的速度很快,在有担保的情况下,北京支行一般会很快批准,房贷部见到回执单后就可以马上放出贷款。”孙经理说。

  不过他也一再催促记者,“要是想现在办理,就得抓紧时间,因为赶在执行细则出来之前,我们还能有一些空间。如果是坐等细则下发,那么最后结果很可能是以家庭为贷款标准。”

  也就在10月10日的同一天,记者还分别从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单位了解到,它们都还没有接到关于第二套房贷款新政的具体执行细则,其房贷部门的解答也是模棱两可。

  各家银行对新政策不同的执行方式和各式各样的执行细则,让想买第二套房的谭笑感到毫无头绪。他告诉记者,他准备再等等,看看各家银行最后的具体执行细则。“为什么新的贷款政策没有考虑到像我这样的情况呢?”谭笑显得很无奈。

  链接

  各银行第二套房认定标准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只与贷款人此前有无房贷记录有关。比如夫妻买房,若二人此前已经以共同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再次购买就算第二套房;如以配偶一方名义购买,只要他(她)此前并无贷款记录,就不算。

  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只要配偶一方此前已经申请过房贷,不管是不是婚前财产,再次购房就算第二套房,即使是以配偶另一方的名义购买。

  北京银行:主要根据婚姻关系。父母购房后,用未成年孩子名字买房算第二套房,但子女已婚需要购房,则算第一套房。

  光大银行:以个人为单位考察购房者,申请者配偶的房贷情况不影响申请者本人。只要是以前有过贷款买房记录的借款人再次申请贷款都按"第二套房"处理。-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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