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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法草案:激励约束并重 缓解资源困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 13:08 CCTV《第一时间》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资源的限制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继续前进的瓶颈。在昨天的会议上,循环经济法修订草案也是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们一起去看看都有哪些亮点。 亮点一:一次性消费品生产销售将被限制 针对目前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洗漱用品浪费严重的现象,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国家在保障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限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具体名录由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税务、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亮点二:过度包装将会受限 “过度包装”“豪华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会污染环境,这一现象今后将通过立法予以限制。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节能降耗和削减污染物的要求,优先选择易降解、易回收、易拆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 亮点三:城市建筑物政府不能“想拆就拆” 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亮点四:水电气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 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所用的电、气、自来水等资源性产品,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限制或者禁止将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使用。 审议编后 另外,昨天的会议上还审议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和《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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