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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 22: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1日电 建设部21日下发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通知指出,根据2007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通知说,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34%调整为2.6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0%调整为4.59%,五年期以上从4.95%调整为5.04%。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19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296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34%调整为2.6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0%调整为4.59%,五年期以上从4.95%调整为5.04%。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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