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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开发商捂盘成本不计入房价面面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9: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实习记者 戴青园

  民意焦点  

  继今年5月南京市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后,南京市相关部门日前又出台措施稳定商品房价格,明确开发商“捂盘”惜售产生的成本一律不计入房价。 物价局在抓好普通商品住宅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批后管理、加强巡查等工作的同时,将督促“捂盘”惜售的开发商尽快上市。一些开发商消极等待、徘徊观望,其间必然会产生运行成本和管理费用,物价局对此将一概不认,仍按5月14日之前销售的最高价进行核价,多出的成本由企业承担。此外,还将继续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对“捂盘”惜售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民意争鸣

  刘小姐(南京市牌楼巷市民):

房地产行业本身就是暴利行业,捂房惜售更增加了开发商实际的利润,政府能够出台相关政策抑制
房价
过快上涨符合老百姓的根本要求。可是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要解决房地产行业潜在的利益问题关键在于缓解住房供不应求的现状,这就要求政府加大郊区土地的供应量,引导市民在偏远的地方购房,同时对非法开发商的捂房行为要严查严打。最后,我希望政府能够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他们属于城市的弱势群体,房价的上涨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影响。

  李先生(南京市瑞金路市民):我担心南京的新政策不是很可取。我们知道政府往往通过税收、土地、金融和行政四大手段对房价进行调控,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府这么多年来出台的举措难道还少吗?结果房价非但没能有所回落,反而节节攀升。我担心这样一来开发商反而会勾结起来,一齐捂房,那市场上的房子将会更少,房子供不应求的状况就会越发凸显,到那时谁还能保证房价一定会再下降呢?房地产行业牵涉了太多方面的利益,只要其中一环不松口,房价就不会那么容易降下来。政府出台这一规定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我担心他们好心办了坏事。处理此类问题时要全面地分析,多一些理性的思考。

  赵先生(南京市龙蟠路市民):近年来,房价上涨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所谓的“政府指导价”毫无意义,对开发商没有丝毫的约束力,同样,我认为禁止开发商捂盘无法实行到底,最终将会成为一纸空文。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美国采取的措施是按户主拥有房子面积大小每年收取房地产特别税,让非自住房者大大提高屯房成本。这样一来就会使开发商主动放弃“捂盘”惜售行为,这一做法在美国取得了惊人的成效,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同时,物价局应该把房价计入物价指数,让地方政府和普通市民都来关心房产方面的问题。

  洪先生(外来务工人员):我每月的工资大约1500元,在南京买房比较吃力,为此,我不得不放弃这样的想法。南京市的这一规定实施起来会很困难。据我了解,开发商在完成开发投资25%的水平后,便可以领取预售许可证,公开售房。如果开发商不去领证或是拖延施工时间,就相当于是在变相的“捂盘”,南京市的规定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吗?政府在基层劳动者购房问题方面应该适当地给予一些照顾和优惠。我认为,政府在获得土地出让金之后,应该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和

廉租房的建设,让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到真正的实惠,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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