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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稳定价格总水平 政府不要随意干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07:3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昨日介绍,近日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发改委要求各地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凡是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涨幅已突破当地预期调控目标较多的地方,年内原则上不得出台除促进节能环保外的、新的政府调价措施。

  发改委强调,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应由市场调节,正常情况下政府不应直接干预。遇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引起价格显著上涨,确需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要报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通知要求,经营者或者行业组织不得以会议纪要、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要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正确分析价格上涨的原因,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上涨的影响;恰当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安定人心,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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